2001年1-20人民营 山东-青岛
岗位要求: 1、有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件齐全,有执业护士证,能注册; 2、熟悉护理技术操作,沟通能力强,有团队意识,亲和力好; 3、扎实的护理理论基础,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的专业技术问题。有少量护士居家巡护工作,介意者勿扰。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5、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与配合意识,学习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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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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