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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单位(医疗机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有2个院区,1个医工融合创新研究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183人,硕士研究生983人;高级职称人才769人。
(二)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2022年成立宁波市中医药研究院,获批国家中管局与浙江省中管局共建重点实验室,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西结合医疗与护理、中医药教学与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国家名老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指导老师7名,省国医名师2名,省级名中医18名,市级名中医药师及中青年名中医药师共55名,现有博士研究生33人,硕士研究生343人;高级职称人才320人。
(三)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有庄市院区、海曙院区和鄞州门诊点。主要承担宁波市精神(心理)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培训和指导等工作。现有博士研究生16人,硕士研究生124人;高级职称人才130人。
(四)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博士研究生14人,硕士研究生118人;高级职称人才77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详见附件。
(一)招聘办法和步骤
1、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需上传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等附件材料,照片格式为JPG,附件格式为JPEG,不超过1M。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3月12日9:00至3月13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3月16日9:00至3月17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4、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的护理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3月26日9:00至3月28日14: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6年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1)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市彩虹南路275号,行政楼407房间),联系电话:**,联系人:陈老师。
(2)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3号楼4楼3413室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联系人:梁老师。
(3)宁波大学附属康宁医院(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1号,行政楼1号楼421组织人事科),电话:**,联系人:姜老师。
(4)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海曙区范江岸路1166号,8楼人事科教科),电话:**,联系人:杨老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档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目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两门课目200总分英语占30%、专业占70%计算。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除护理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其他岗位一律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一般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录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也可登录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还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时间与地点)。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部分岗位必备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组织人事处)、89189386(驻委纪检组)。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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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综合实力省内前列
医院占地面积90亩,建筑面积近8.5万平方米,由坐落于镇海区庄市街道的庄市院区、海曙区范江岸路的海曙院区(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以及鄞州区百丈东路的鄞州门诊点(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组成,设有临床科室10个临床科室(16个病区),门诊医技科室14个,行政职能科室13个,现有核定床位750张,床位规模可达1000张。医院现有职工593名,其中合同制人员118名,卫技人数492名,副高级职称以上118名,中级职称263名。医院现有博士5名,硕士81名,在读博士4名,在读硕士28名,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7人。各类高层次人才辈出,有浙江省151人才、省卫生创新人才、市领军拔尖人才等10人,省医坛新秀1人,市领军拔尖人才工程第二层次1人,第三层次8人,宁波市卫生健康青年技术骨干“1112”人才工程11人。
公共卫生职能突出
医院于2005年挂牌宁波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增挂宁波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了宁波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培训和指导等工作。此外,设有宁波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宁波市心理卫生协会、宁波市医学心理研究所、宁波市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等,是宁波大学医学院的教学医院、华北理工大学、蚌埠医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和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的实习教学基地,医院还是浙江省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定点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宁波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宁波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主委单位等。
科研能级稳步提升
医院挂牌宁波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宁波市精神卫生中心、宁波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微循环与莨菪类药研究所,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湘雅二医院)宁波分中心及宁波市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院设有儿童青少年心理诊疗中心、心理咨询诊疗中心、失智症医学诊治中心、睡眠诊疗中心、情感障碍专病中心以及物理诊疗中心等六大学科发展中心,并搭建11个学科研究团队,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扶植学科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品牌学科1个,市重点扶植学科1个,临床重点特色专科3个;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基地,是宁波大学精神病学硕博研究生培养点,现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0人;同时承担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温州医科大学、华北理工大学、蚌埠医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科研院校的教学任务。
科技成果屡创新高
医院立足“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目标逐步强化教学、科研能力,成果丰硕。近三年荣获市科技进步二等级1项,三等奖5项,并获选宁波市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1项;2022年申报各级项目21项,发表SCI/中华系列等论文26篇,其中SCI影响因子10分以上3篇,5分以上20篇,单篇影响因子最高达到13.89分,出版专著4部,授权发明专利2项,其他专利20项,软件著作权12项,成果转化项目2项。
医院始终秉承厚德仁爱的精神,在积极提升医疗品质和服务体验的同时,不断拓展面向全社会的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健康促进项目,力求打造一家有温度、有情怀的医院,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和优质的精神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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