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1-100人民营 北京-北京市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药品的销售及推广,完成销售指标;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按照公司的服务规范要求热情接待顾客。 任职资格: 1、高中或以上学历,医药相关专业应(历)届毕业生,相貌端庄,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3、能吃苦,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有药店营业员工作经验,有医药商品购销员证、中药调剂员证、四大员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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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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