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理岗位2名 面议
职位描述:
- 岗位:全职
- 年龄:不限至35岁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为患者服务意识; 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护理初级(士)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3、户籍不限; 4、取得专科护士证书者优先; 5、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尽职; 6、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为患者服务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