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 黑龙江-齐齐哈尔
岗位职责 1.负责本院残疾人、老年人的日常照料; 2.维护本院环境卫生,确保服务对象生活舒适; 3.遵守本院规章制度。 任职要求 1.年龄35-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2.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3.初中及以上学历(有护理经验或相关证书者优先); 4.性别要求:根据服务对象需求,男女护工均需招聘。 薪资待遇 底薪+绩效+满勤+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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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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