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0人民营 北京-北京市
岗位职责: 1.协助医生完成日常门诊工作; 2.负责病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提供患者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记录、生命体征监测; 4.执行医嘱,进行各项护理操作; 5.维护诊室内环境卫生,保证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任职要求: 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2.能够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执行护理操作标准; 3.有责任心,能够独立完成分配的护理工作; 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医生和患者良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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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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