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1-100人民营 山东-枣庄
岗位职责: 1. 提供临床医疗服务,确保患者接受到高质量的诊疗体验 2. 参与医疗团队合作,与同事共同提升服务质量 3. 保持学习热情,不断掌握新知识以提高专业技能 任职要求: 1.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与患者和同事交流 2.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在团队环境中迅速适应并贡献力量 3. 对临床医疗工作有热情,能够承担工作压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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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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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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