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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卫生院
 营业执照已认证
职位名称 工作地点 薪酬 学历 经验 岗位性质 发布时间
临床内科医生 新疆 博尔塔拉 精河 4K~6K 不限 不限 全职 2024-1-24
中医医生 新疆 博尔塔拉 精河 4K~6K 不限 不限 全职 2024-1-24
护士 新疆 博尔塔拉 精河 2K~4K 不限 不限 全职 2024-1-24
妇科医生 新疆 博尔塔拉 精河 2K~4K 不限 1年以上 全职 2024-1-24
  联系方式
新疆博尔塔拉精河腾飞路254号 地图/导航
  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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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质: 事业单位/国企   成立日期: 1954年  员工人数: 21-50人
  •  周休1天

  • 八家户农场卫生院始建院于1954年,位于精河县城西12公里处,2017年依托国家建设项目,建成三层综合性业务用房,总占地面积约13698.9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含新建2500平米综合楼),并于2017年11月底投入使用。根据工作职能该院承担着八家户农场1.3万余人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服务半径为30余公里。 医院职工县有人数46人,应有编制12人,实有在编15人,县聘10人,自聘21人,借调4人。其中中级1人,初级27人。专业技术人员占72%,大专以上学历占78%。由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回族五个民族组成。根据服务职能,医院设有6大科室:门诊、住院部、公共卫生科、中医科、院办及后勤。标准化床位编制28张,实际开放床位28张。我院下辖的11个村卫生室实行“六位一体”管理。该院拥有全自动生化仪、尿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彩超、12导联心电图机、DR机等先进辅助检查设备。中医科有熏蒸床、足浴桶、针灸理疗仪等特色设备。2022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时间:2022-08-30 00:03作者:州人社局来源:州人社局 ****量:39843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批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线上或线下考核的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二、招聘人数及岗位2022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84名,其中,州直7名、博乐市94名、阿拉山口市31名、精河县75名、温泉县77名。招聘公告将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http://www.xjboz.gov.cn)发布。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三、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工作能力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4月15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4月15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4月15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4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5)已在博州及各县市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临聘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四、招聘工作实施步骤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线上或线下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五、报名及资格审查㈠报名(2022年8月30日—9月6日)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网站(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查阅《报名流程》。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有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㈡现场资格审查及需提交的材料(2022年9月7日—8日)。考生报名完成后同步开展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附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户口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9月7日-8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1.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2.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考生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㈢考核(2022年9月9日)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线上或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㈣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总成绩结果排名确定。由州、县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见附件5)及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㈤考察自治州、县市卫生健康委会同人社部门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㈥公示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审核、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于9月30日前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六、薪酬待遇1.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同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2.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七、监督及要求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接受自治州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州政协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监督电话:0909—2318964(自治州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州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八、招聘有关事项1.《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在博尔塔拉政府网上,考生应及时关注变化信息。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博州卫健系统组织的招聘考试。5.考生报名时须签《2022年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其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本《公告》由博州、县(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博州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909--2319176博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咨询电话:0909--2316900博乐市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909--2269556阿拉山口市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909--6992267精河县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909--5321288温泉县卫生健康委 咨询电话:0909--8226671审核人:王文江上一篇: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博州考区温馨提示下一篇:关于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公告附件【附件1:2022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已下载10810次附件【附件2:国家教育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已下载736次附件【附件3:2022年博州卫健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xls】已下载894次附件【附件4:2022年博州卫健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察表.xls】已下载577次附件【附件5:体检通用标准.doc】已下载3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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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信息
    • 公司全称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卫生院
    • 负责人
    • 陈志国
    • 成立时间
    • -
    • 信用代码
    • 12652722**********
    • 注册地址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腾飞路南十一巷1号院
    • 经营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 预防保健
  • 康强推荐单位
  • 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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