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0人民营 重庆-重庆市
一、 岗位职责: 1. 根据医嘱进行患者检查及治疗; 2. 对病人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并记录相关信息; 3. 与其他医疗人员协作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任职要求: 1. 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优先; 2. 有助理执业资格证书或正在申请中者优先考虑; 3. 具备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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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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