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01以上人民营 未定级 北京-北京市
岗位职责: 1.专业洁牙; 2.口腔保健知识的宣教。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相关专业,持有助理医师证; 2.有6个月以上口腔临床实习工作经验,熟悉龈上洁治临床操作规范及流程; 3.普通话标准,思路清晰,沟通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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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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