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1-100人民营 二级 湖北-襄阳
岗位职责: 1、从事医院住院部精神科护理工作; 2、对住院病人进行基础护理、精神病护理、心理护理、生活护理、健康教育等。 任职资格: 1、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接受应届生,需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热爱精神护理专业,有仁爱之心,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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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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