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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原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和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
一、招收计划
(一)培训专业
1.临床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骨科。
2.口腔专业: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
3.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相关专业: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住院药师。
5.公共卫生。
(二)培训基地(见职位信息栏)
西医培训基地和中医培训基地具体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公布的《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二、招收对象
培训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口腔、中医等,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一)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今年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2012年及以后毕业,按照规定应参加培训至今尚未参加的往届委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招收。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申报其他专业的,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已设置相应专业科室,且该人员在该科室定岗);口腔专业毕业生限报口腔全科;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毕业生限报中医全科。
(二)自主培训人员
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2025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限报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医学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自主培训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业只招收2026年毕业的毕业生。自主培训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因个人原因退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至2026年8月31日不满3年的,不得报名。
应届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被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录用的,可依据《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相关规定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京高等院校2026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收程序
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报名和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7月15日9时至7月21日24时,登录“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首页,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业的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招收计划完成****报名。
****报名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者可参加二次补报。拟参加二次补报人员,应根据网站公布的补录计划于8月12日9时-8月13日15时完成二次补报。二次补报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方式同****报名。中医专业不参加二次补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16日-7月22日。
2.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下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16日-7月22日。对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报除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以外专业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核查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设置相应专业科室的情况。
3.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23日-7月27日。
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不包括区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直接审核;其他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审核后经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自主培训人员在个人报名完成后,市卫生健康委直接按报名时间先后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核,7月27日完成所有自主培训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
请所有报名者及时登录招收网站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的,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一份并由报名者本人签字。
(三)考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录取阶段。考核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可以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考核时,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保证考核效果。培训基地提前告知报名者网络远程考核要求,加强考前测试和考中在线监考,遇到网络、系统故障等问题时可及时处理。报名者按培训基地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软硬件设备等。
培训基地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录取,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47号)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
认定临床实践经历时,需认真核实其培训医院资质,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培训基地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和认定的培训年限。申请表、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及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由培训基地保存。录取时间如下:
1.****报名(全体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7月28日-8月2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月3日-8月5日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8月6日-8月7日
2.二次补报(****报名未录满的培训基地适用,中医专业不参加)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3.调剂
市卫生健康委于8月18日对二次补报仍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委托培训人员和同意调剂至全科的自主培训人员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月1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26级住院医师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劳动合同。
(五)培训年限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统一进行复核,审核时间:9月22日-23日。
需要减免培训年限的报名者被培训基地录取后在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实践经历,并上传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培训基地于9月21日之前完成临床实践经历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复核后,培训基地导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并保存。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返还住院医师。
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11、12条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5第6条规定,并且真实、准确、详细,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根据既往经历不同,需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不需交纸质材料):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曾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录取证明性材料。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新招收住院医师原则上从2026年9月开始接受培训。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就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做好组织动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委托培训人员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未能被培训基地录取或服从调剂后毁约的,视为就业单位未按要求送出培训。
(三)培训基地要加大招收宣传力度,制作本单位招收简章向社会进行宣传。培训基地要按计划开展招收工作,积极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鼓励招收自主培训人员,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招收力度,未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未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和未完成急需紧缺专业招收计划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下年度招收、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招收工作,录取报名者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所报专业一致,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初审确定培训年限,并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确定的培训年限,合理制定并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因材施教,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完成调剂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调剂人员。
(四)报名者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要及时关注招收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接收培训基地的考核和录取通知。报名者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无异议并同意录取的,应与培训基地签署书面意见,并将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交至培训基地;对认定的培训年限有异议的,可放弃录取资格,进入下一志愿批次。报名者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等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自主培训人员被录取进入培训基地时,须签订《自主培训人员承诺书》,承诺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一旦发现同时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将予以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自主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在京内就业的,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后可以变更为委托培训人员继续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在京外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办理退出北京市培训相关手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予以终止培训处理,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试点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22〕1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住院药师自愿参加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请报名者咨询相关培训基地。
(六)军队人员按照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执行,不参加此次招收。
(七)公共卫生专业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1.西医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83366904、83366905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63186819、55532627
2.中医
项目办公室64010910
市中医药局科教处5553288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培训基地联系方式:https://bjzyy.wsgl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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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在深入推进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始终走在前列。2000年,被卫生部医院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三级综合医院”;同年,被北京市卫计委确定为区域医疗中心;2014年,在西城区率先建立以复兴医院为核心医院的医疗联合体;2017年,探索建立复兴医院与月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密型医联体,并被北京市卫健委确定为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单位;2019年,积极推进专科医联体建设,打造“全国宫腔镜专科医联体”,地域辐射达20多个省市/自治区;2020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达到A级水平;2021年,被评定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院;2022年,荣获首都劳动奖状,努力为西城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患者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总建筑面积10.65万平方米,设有临床科室35个,医技、医辅科室16个,涉及内、外、妇、儿以及康复、全科医学等专业,编制床位710张。现有职工155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90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72人,拥有博士、硕士导师48人,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生、硕士生培养点20个。年门诊量达到62万余人次,急诊量达6万余人次,出院患者人次达2.6万余人次,手术人次达1.2万余人。
医院综合实力强劲,专科特色突出。拥有西城区重点专科4个——重症医学、全科医学、妇产科学、心血管内科,北京市重大疫情防治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4个——检验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医院加快学科中心化建设,2018年获批区域诊疗中心4个——区域放射影像中心、区域医学检验中心、区域病理中心和区域远程医疗中心,2022年神经内科获批******高认知障碍诊疗中心及记忆障碍防治中心;同时,集中打造心力衰竭诊疗中心、康复中心、全科医学健康管理中心、急诊急救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目前,8个多学科综合诊疗中心,特色鲜明,实力强劲,极大地发挥了其影响带动作用,提升了医院的综合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医院医疗技术精湛,医疗服务业绩突出。宫腔镜中心荣登“2022中国医院影响力排行榜”,全科医学专业位列复旦版《2021年度中国医院专科排行榜》全国第五位,检验科通过国际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证,综合/老年医学科获批中国老年医院联盟老年营养示范病房,康复中心取得吞咽障碍康复病例大赛华北区团队******及全国优秀奖,药剂科荣膺第六届“荣耀杯”药师技能大赛团体三等奖,医务社工部项目入选北京医务社工多元化培育服务项目优秀名单,复兴医院正以崭新的姿态向高质量发展迈出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医院科研教学成绩硕果累累。目前在研科研课题35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占6%,局级项目占30%。各类杂志发表论文39篇,其中国际期刊4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32篇。获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完成成果转让7项,在研专利3项。目前,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学术任职398人,入选中国科协、北京市科协科技人才奖项评审专家库4人。神经外科石祥恩团队“手术切除下丘脑颅咽管瘤关键技术体系的建立与推广应用”获北京医学会2021年度北京医学科技奖二等奖。承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5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2项,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8项。
自1979年开始,承担第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前身)教学任务。2000年,被首都医科大学确定为“第八临床医学院”。目前拥有教学职称人员95名,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37人,讲师50人;承担首都医科大学中、西医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等临床教学工作。每年,在院在读研究生80余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150余人,中医学专业本科生30余人,护理学专业大专生30余人,成人教育200余人。近年来,获批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省部级)1项,首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0余项,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30余项,师资培训项目10余项。多名教师获得首医教学奖、教育教学奖、青年教学奖、授课大赛一等奖,并连续多年在首医本专科在线教学百篇优秀案例大赛、首医历年带教学生技能大赛荣获一、二等奖,全国首届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教学查房和教学门诊技能竞赛一等奖。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保研比例达到20%,进入北京协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解放军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等院校继续深造。医院现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个——内科、妇产科、全科,其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被评为******全科重点专业基地;血液净化中心为中华护理学会血液净化专科护士临床教学基地。
医院长期承担国家、市、区级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医疗保健工作,出色完成包括国庆七十周年、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冬奥会、冬残奥会等百余次会议保障任务。医院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助力国家精准扶贫,医疗援建工作成果显著,得到市、区领导的高度赞扬和支援医院的高度认可。近十年来,圆满完成了对新疆、青海、内蒙古、河北、北京近郊的健康扶贫工作,共派出医务人员236人。其中,援疆三批(3人)、援青五批(11人)、援蒙五批(128人)、援河北省张北县医院(22人)、援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4名)。调集医院优势医疗资源,在带人才、扶学科、帮管理等方面努力帮助支援医院发展。在医疗援建、脱贫攻坚工作中,本院健康扶贫团队在2020年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中,荣获“记大功”奖励。多名医务人员获得“脱贫攻坚工作记功、记大功”“优秀援青干部”“中国优秀扶贫最美人物”“援青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最美支边人物”“全国脱贫攻坚奖贡献奖”等众多奖项。
复兴医院始终秉承“精诚博爱”的院训精神,践行“精诚服务、病人至上、质量为先”的服务宗旨,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支持下,依托科学化的管理体系、专业化的医疗技术、快捷高效的诊疗流程、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为建设健康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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