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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立妇幼保健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保健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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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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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职位:
  • 博士后、特聘(副)研究员、学科带头人、临床医师、技师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硕士起
  • 亮点:
  • 有编制
  • 报名时间:
  • 2026.3.12-2026.4.11 已结束
  • 联系方式

  • 联系:
  • 人事科 去报名
  • 电话:
  • 0571-86670045、0571-86670046
  • 官网:
  • www.zjuch.cn/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导航
  • 招聘要求

    2026年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精神,省属(含部属驻浙事业单位,下同)高校(含省级技师学院,下同)、医院和科研院所分别制定2026年度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方案,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联合公布招聘信息。

    一、招聘单位与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信息见《2026年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特岗目录》)。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浙江省部分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共68家(含省农科院下属3家独立设立的研究所),为查索方便,分为4类(A—本科高校;B—职业院校;C—医院;D—科研院所)。有关单位简介、信息公开网址及报名、联系方式等,可从《特岗目录》招聘单位目录表查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在《特岗目录》中按单位分类编排,包括高校专任教师、科研岗位,公立医院医疗、药剂、护理、医技、科研岗位以及科研院所科研岗位等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共计招聘4984人(因其中部分岗位分别设置但共享限额,实际控制可招名额将少于招聘计划数)。

    目录内的省属医院在本年度内大多曾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尚有缺额(或可能出现缺额)的岗位及部分新增岗位继续招聘,因此岗位代码与此前招聘存在一定程度重合情形。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将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外国籍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8周岁的,指凡1987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视为符合条件;其他以此类推。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该处所用符号“/”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除招聘单位对部分岗位用人时间另有要求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制凭预期在6个月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要求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以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均可作为招聘单位认定依据,并在岗位计划表中予以事先注明。

    4.其他条件。在职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可作为参考,不作严格限制性要求。

    岗位条件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同时注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到硕士的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超过55周岁但仍在招聘单位考虑接受应聘的特殊人才,由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受理。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属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招聘条件含有优先条件的,不属于限制性条件,一般由招聘单位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招聘单位一般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招聘单位自行限定开考比例不低于13的,可在7个工作日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招聘信息在2026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69月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岗位和个别需要新加入的单位及其岗位)。部分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报名截止日期的,以其实际公布为准。

    部分岗位因预期缺额情形终止,以及单位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将结合实际,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部分单位在招聘计划实施周期内有人员交流调动需要(按公布条件或降低条件),或者根据上级要求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将部分岗位转用于交流或安置工作,不再对外招聘。

    经考试、考核后,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仍作空缺处理,将继续招聘。

    (二)单位具体安排

    招聘单位将在集中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在单位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招聘公告或通知),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招聘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已就某些岗位的已有报名人员确定了考试考核计划的,其他后续报名仍属有效,但可不列入当次考试考核对象范围内)。报名可同时针对本人符合资格条件的所有单位、岗位。

    应聘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报名。各单位具体采用的报名方式见《特岗目录》相应栏目。

    除在线报名方式要求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外,应聘者一般可仅提供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可视单位要求或个人情况填写套表内的其中一份)。部分招聘单位要求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以招聘单位要求为准。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表上应聘单位(含部门)、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缺失的,招聘单位可能不予反馈。

    招聘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列入《特岗目录》的岗位一般不将符合条件人数作为是否组织考试、考核的前提,招聘单位自行提出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除外。

    (五)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针对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者确难形成激烈竞争的短缺专业岗位,一般采用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一般采用考试为主、考核为辅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的方式可以穿插、综合使用。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教师试讲、医师试诊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其中,教育程度要求相对低、所需专业(学科方向)宽泛、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必须安排笔试,但笔试成绩可仅作入围下一轮的依据,而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各种方式进行。

    (六)体检

    教师岗位体检工作可以由招聘单位自主选择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或者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执行,并在招聘单位自主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其他岗位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招聘单位如需根据其招聘岗位实际情况,按照不超过上述参考标准要求另行确定体检项目、标准,或者本行业确有针对特定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以其公布的体检办法为准。

    (七)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或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及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等级的岗位。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

    部分招聘单位对于由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另有专门待遇安排,具体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或通过单位网站查询。

    五、咨询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聘用等具体事项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特岗目录》中的招聘单位目录。部分单位由用人部门受理报名和针对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可查询其中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信息。

    招满为止,有意请电话咨询,具体招聘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1、2026年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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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保健院)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浙江省立妇幼保健院”,是浙江省成立最早、规模******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童医院,长期承担全省乃至华东地区儿科医疗、科研、教学、儿童保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任务,创始人和首任院长为我国******儿科专家厉矞华教授。2019年以来,浙大儿院成功获批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成为全国首批、长三角******同时拥有两个国家中心的儿童医院,实现了浙江省儿科国家中心“零”的突破,也是首届浙江省“十佳医院”。现运行滨江和湖滨两院区,核定床位1900张,在建的莫干山院区(开放床位1000张)和义乌院区(开放床位600张)计划于2024年竣工,医院一体四翼双中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浙大儿院是首批儿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单位,拥有儿科领域全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新生儿、小儿呼吸、小儿消化、儿科重症、血液肿瘤等多个专科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尤其在危重新生儿救治、出生缺陷防治疗、达芬奇机器人手术、儿童器官移植、儿童ECMO等儿科高精尖技术创新运用方面******全国。医院综合实力始终保持全国第一方阵。在2021年度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全国儿童医院第2。在中国医学科学院2021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榜中,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儿童医院第2,共有14个学科进入全国百强。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2021年度医院排行榜中,儿外科排名跃升为全国前5,儿内科蝉联全国第4。


    恪守患者至上,医疗规模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22年门急诊量334万人次,住院人数8.30万人次,开展手术3.81万人次。在最新国考“成绩单”中,浙大儿院公立医院门诊满意度和住院患者满意度2项指标均获得满分。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33.8万例,启动新生儿基因筛查,筛查病种扩大至86种,为加强疾病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奠定了基础。做强多学科诊疗团队(MDT),34个MDT团队全年共开展MDT1093例,诊疗量和病种覆盖面不断扩大,疑难罕见病和未诊断疾病诊治水平进一步提升。获批全国******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的儿童医院,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与杭州市120联动开展危重患儿转运工作,累计转运危重患儿1126例,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立足创新驱动,科研学术产出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医院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均创历史新高,共获科研项目168项。牵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3项、子课题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项,以及省级各类计划项目62项。全年发表SCI论文387篇,最高IF51.598,创历史新高。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1项。成功转化“肾病综合征足细胞自身抗体检测试剂盒开发”项目。医院自主创办的国际期刊WorldJournalofPediatric最新IF达到9.186,期刊学科排名进入Q1区,获“第31届浙江树人出版奖”“中国高校百佳科技期刊”“浙江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成立35周年‘卓越科技期刊奖’”,入选2022中国高校科技期刊建设示范案例。WorldJournalofPediatricSurgery被PubMedCentral数据库收录,入选2022年度中国高校科技期刊建设示范案例库·优秀科技期刊。


    作为浙江大学教学医院,医院坚持立德树人,开展******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打造吸引优质生源和培育人才的“金字招牌”,构筑儿科医学人才孵化基地,2022学年完成本科生见习759人,招收博士生21人,硕士生58人。医院还是国家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儿外科重点住培基地等*********教学基地,卓越儿科毕业后教育成绩斐然,多年来为全国输送了大量优秀的儿科专业人才。


    不断拓展海外“朋友圈”,与美国波士顿儿童医院续签为期3年的合作协议,与日本静冈县立病院机构静冈县立综合病院签署灾害时医疗互助合作协议,与印度尼西亚国家血管病中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完善国际化医疗服务,并获得杭州市国际化医院授牌。


    未来,浙大儿院将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健康浙江”战略部署,对标******、聚焦前沿,高水准建设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为******儿科发展、助推儿童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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