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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学科带头人及硕博人才招聘公告
医院简介
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51年,是由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扬州市儿童医院、扬州市红十字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所、扬州市计划生育指导所合并而成的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教学、社区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机构,承担扬州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的核心职能。
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项目位于广陵区京杭北路50号,占地157.8亩,设计床位1000张,停车位1500个。主体建筑分布在A地块和B地块,总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A地块占地面积99.7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主要为医疗区域,2024年11月全面投入使用。B地块占地面积56.1亩,总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主要为感染疾病收治、科研管理、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行政办公等用房,2024年12月建筑主体结构顺利封顶。医院设置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380张。医院现有在职职工80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83人,博、硕士研究生191人。2024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51.35万,出院人次1.78万,手术台次7604例。
医院现有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产科),江苏省妇幼保健重点学科2个(妇科、产科),扬州市临床重点专科18个(儿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骨科、肛肠科、乳腺科等),扬州市重点学科(实验室)培育对象2个,扬州市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对象1个。医院现辖扬州市医学遗传中心(出生缺陷质控中心)、扬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扬州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扬州市儿童保健中心、扬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扬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共6个市级区域性中心。医院为扬州市医学会妇产科学专科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扬州市医学会儿科学专科分会主任委员单位、扬州市医院协会妇幼保健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扬州市妇产科、新生儿科质控中心挂靠单位。
医院现为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承担着扬州大学医学院教学培养任务,是徐州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等高校的实习基地。医院创成江苏省更年期保健实训中心、江苏省宫颈癌检查实训中心、江苏省卫生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医院建设成扬州市髋关节超声筛查机器人系统研发重点实验室。医院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妇产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开展技术合作,与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合作共建扬州市儿童医院,是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专科枢纽单位。医院为扬州市妇幼保健联合体核心单位,牵头成立扬州市妇产科专科联盟、扬州市儿科专科联盟。
医院在2022、2023年度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中蝉联A+等次,先后获得全国优秀爱婴医院、全国首批无痛分娩试点医院、全国临床营养师(围产)示范基地、全国流产后关爱优质服务医院、全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地、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评审。
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学科带头人岗位——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职位。
要求:硕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有科室主任/副主任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
待遇:事业编制、具体待遇一事一议,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金等。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2)面试
重点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6)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联系方式
医院官网:https://www.yzsfuer.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京杭北路50号。
咨询电话:0514-80828099、80828098。
简历邮箱:358794039@qq.com。
单位简介
医院现占地面积32亩,实际开放床位380张,设一级科室45个,二级科室23个。在职职工78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2人,博、硕士研究生75人。年门诊总诊疗近50万人次、分娩5000余人次,出院1.5万余人次。妇科、产科为江苏省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儿科、新生儿科、儿外科、超声科等17个科室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医院现辖扬州市医学遗传中心(出生缺陷质控中心)、扬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扬州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扬州市儿童保健中心共4个市级区域性中心。扬州市妇产科质控中心挂靠我院。
医院认真践行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全生命周期服务,先后与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江苏省妇幼保健院、南京市儿童医院、上海儿童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等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增挂小儿外科、小儿骨科2个名师工作室,从技术推广、科技创新、教学管理、科室管理等方面深化合作,促进我院妇产儿等优势学科整体水平的较大提升。先后在宝应、江都、仪征等地建立了妇科、产科、新生儿、儿童康复科等5个名医工作室和1个联合病房,促进我院优质资源下沉基层。
作为市级公立医院,医院坚持“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办院宗旨,重视精神文明和医学人文建设,紧紧围绕“建成保健与临床相融合,群众满意、员工幸福、社会信赖的妇幼保健院”的发展目标,不断深化“求精求新求实求诚”的医院精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江苏省三级医疗机构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中,综合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列扬州市各家医院前列,多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卫生行风先进集体、江苏省“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江苏省“健康教育”优秀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先进单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率先推行新生儿“五证联办”服务、探索云上康复服务,受到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医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爱婴医院、******首批无痛分娩试点医院、流产后关爱优质服务示范单位、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优秀集体、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地等。
2016年9月,扬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结合市儿童医院新建和市妇幼保健院迁建,按照三级专科医院标准,在广陵新城158亩地块上,新建“扬州市妇女儿童医院”。2018年12月开工建设,作为扬州市域内****的三甲妇幼机构,医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健康中国·扬州样本”和“优生之城”建设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医院发展的首要任务,围绕全生命周期,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家庭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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