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和相关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的专业测试及考察、体检等工作,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将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潜能等,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1.时间:2025年8月31日(周日)。请于测试当天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C楼五层大会议室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具体岗位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如下(岗位代码及名单附后):
日期 | 岗位代码 | 报到时间 | 测试时间 |
8月31日 | 3000519-3000520 | 上午8:20 | 上午9:00 |
2.地点: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C楼五层会议室(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瑶海公园”站;地铁3号线“鸭林冲”站;公交157、159、47、49、T17路到省第二人民医院站;401、683、686、25、35路到七里塘站等)。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4.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当日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二、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四、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第二人民医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2日
附件: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序号 | 准考证号 | 笔试总分 |
3000519 | 3 | 1 | **2 | 209.9 |
2 | **2 | 206.6 | ||
3 | **4 | 202.7 | ||
4 | **7 | 201.4 | ||
5 | **9 | 200.4 | ||
6 | **0 | 197.9 | ||
7 | **4 | 197 | ||
8 | **3 | 194.4 | ||
9 | **6 | 192.3 | ||
3000520 | 3 | 1 | **3 | 206.9 |
2 | **9 | 196.4 | ||
3 | **0 | 194.7 | ||
4 | **6 | 194.3 | ||
5 | **3 | 192.1 | ||
6 | **8 | 191.1 | ||
7 | **1 | 190 | ||
8 | **2 | 189.8 | ||
9 | **9 | 184.7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8-22 | [已结束]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人员公告 |
2. | 2025-8-20 | [已结束]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加试的通知 |
3. | 2025-8-17 | [已结束]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通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8-25 |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滁州医院) |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 |
2. | 2025-8-25 | 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院区) | 2025年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三) |
3. | 2025-8-25 |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2025年公开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批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三) |
4. | 2025-8-25 |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2025年公开招聘 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批次体检、考察的通知 |
5. | 2025-8-25 | 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弋矶山医院) | 2025年第三批拟引进博士公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8-18 | 住培:急诊科、妇产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神经内科、骨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 | 南京市江宁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 | 江苏-南京-江宁区 |
2. | 2025-8-15 | 住培:儿科、急诊科、全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 |
3.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全科、重症医学科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 |
4.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 |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 天津-天津市-南开区 |
5. | 2025-8-15 | 住培:麻醉科 | 天津市人民医院(南开大学人民医院) | 天津-天津市-红桥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8-25 | 耳鼻咽喉科,眼科医生,验光师/视光技师,配镜师,视光医生 | 灵璧春晖眼科医院 | 8K~19K | 宿州-灵璧县 |
2. | 2025-8-25 | 眼科护士,护士/护理 | 灵璧春晖眼科医院 | 2K~10K | 宿州-灵璧县 |
3. | 2025-8-25 | 药剂师 | 灵璧春晖眼科医院 | 3K~5K | 宿州-灵璧县 |
4. | 2025-8-25 | 眼科执业医师 | 灵璧春晖眼科医院 | 6K~15K | 宿州-灵璧县 |
5. | 2025-8-25 | 眼科医生,耳鼻咽喉科,验光师/视光技师,配镜师,视光医生 | 灵璧春晖眼科医院 | 6K~15K | 宿州-灵璧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