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精神病医院是经县委、政府同意县卫生局批准设置的一级精神病医院,由民营资本全额投资的非营利性(非政府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批准日期为2013年7月30日,登记号为**22411A1001,设置床位数为90张,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为陈名武,注册资金1200万元。医院位于溆浦县卢峰镇人民村(原马田坪中学),医疗及办公场地由全体股东出资购买,医院拥有医疗及办公场所的全部产权,占地面积173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医疗用房3500平方米,在原有建筑房屋基础上改扩建而成。医疗设备符合一级精神病医院的设备要求,拥有心脑电图、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血糖仪、尿液分析仪等基础设备。医务人员从娄底、邵阳、湘潭、涟源等地精神病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中吸纳抽调而成,员工总数35人,其中精神科医生9人、护士10人、检验师1人、药剂师1人、行政后勤人员14人。
医院设置的宗旨是:促进精神健康、构建和谐溆浦。目的是解决溆浦县长期以来因缺乏精神病医院导致精神病人看病难、看病远的难题。属于纯公益性事业项目。医院的建立,对于协助维护溆浦和谐稳定、减少溆浦县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必将产生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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