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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招聘】双辽市中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解决我院临床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态度积极乐观,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善于合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医疗岗位1人
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具备医师及以上职称(主治医师优先),能够独立完成病历书写,独立完成诊疗工作,对急危重患者独立完成处置,男女不限,有二级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2.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有责任心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妥善处理遇到的问题,能够正确处理突发问题。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工作热情度高、有较好的仪容仪表、有耐心、服务意识强。
(二)所有招聘人员须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无烟疤。
(三)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有奉献精神,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有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纹身、涉毒、赌博、道德败坏等不良恶习的;
5.其他原因(如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参与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五)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集中报名时间:2026年9月2日至9月30日上午8:00至11:30,13:30至16:30。在此期间,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公告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注:本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错过集中报名期的候选人,可按本公告要求,随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至双辽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登记,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公告有效期至2027年9月1。
2.报名地点:双辽市中医医院人事科。(双辽市郑家屯街东春路1050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交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1份,所报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2寸证件照1张。
4.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到所属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1份。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确定拟聘任人选。面试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双辽市中医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政审不合格的,按照同一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会议通过
七、公示
1.招聘合格的人员,在双辽市中医医院公示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收到对拟聘用人选的举报反映,进行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
八、聘用
1.被聘用人员由双辽市中医医院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人社系统备案,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试用期间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我院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期暂定1年(聘用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续签或终止)。
九、薪资待遇
试用期医师工资2600元,主治医师工资3000元,转正后同其他外聘人员待遇一样,同工同酬,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公积金。
咨询报名材料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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