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d5bd85aa89774c9f96a508a2e38c4dc80.pdf","n":"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50df31376b2546e1bc8a15e042b344700.pdf","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e3f0eb3c6175430c8165105def5830ca0.doc","n":"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3982392559f54fdaac054e5cd22a48ee0.doc","n":"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ec50e23d547f43c89cbacb9131e7d56a0.do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e1e2c37970d2473fae103565e3cea98f0.do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9ae53d06a7754561a4b6d4aa207388120.doc","n":"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u":"https://img.kq36.com.cn/oss/kq36com/govzp/2026/9/2/a263b4ba6ed74d70b225739b62bbda4d0.xlsx","n":"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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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延安市传染病专科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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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139

  • 招聘职位:
  • 影像技师、精神医师、康复技师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本科起
  • 报名时间:
  • 2026.9.7-2026.9.11 报名中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市人社局 去报名
  • 电话:
  • 0911-7090654
  • 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导航
  • 招聘要求

    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7日至2008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的通知》(陕政办发〔2025〕12号)精神,2026届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并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6年8月30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设置,详见《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6年9月6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6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日期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nandj.com)、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及报名审核问题,请拨打招聘相关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8)。

    网上审核时,是以报考学历对应的专业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请应聘人员填写报考学历时以符合岗位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进行填写(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4)。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08:00至2026年9月11日18:00。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0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确认缴费的报名人数。9月10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确认缴费的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7日08:00至2026年9月12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1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2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的信息核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6日08:00至9月17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30),待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艰苦边远县(市、区)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5日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13日08:00至10月17日09:00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计划于11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0月19日08:00至10月21日18:00,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于经雷同试卷甄别鉴定,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作答内容雷同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终止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以来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08:30-11:00,14:30-17:00),持加分申请表(附件3)、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役证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到延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延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七号楼A422办公室,联系电话:**)申请加分。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证章原件和奖励登记表等有关材料;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不再对面试名单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本人书面向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暂缓体检,暂缓体检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延安市公路局、延安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桥山国有林管理局、延安市桥北国有林管理局和延安市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新聘用人员聘用合同签订服务期为3年及以上(包括1年试用期),聘用期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既包括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向同一岗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均未通过的,不能再次报考该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电话无法联系应聘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六)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省人事考试中心

    **市人事考试中心

    1: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3: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4: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2026年下半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咨询电话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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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延安市传染病专科医院)成立于2007年12月,2009年年底建成投入使用,2016年4月被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整体托管。是延安市属公立传染病专科医院、延安大学附属医院传染病分院、延安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与保健为一体,设置传染病医院和高新区医院两个院区,占地58亩,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设有标准化三区两通道的传染病病房,规划床位500张。是延安市结核病、艾滋病、丙型肝炎、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布氏杆菌病集中收治医院。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学中心(原解放军第302医院)帮带医院,陕西省结核病定点医院医疗联合体协作单位,无锡市感染性疾病医疗联盟成员单位,中国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单位,国家心血管病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全国脂肪肝规范化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医院以各类结核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肾综合征出血热等常见传染病和脂肪性肝病诊治为特色,设置有呼吸与结核科、感染性疾病科、肝病科、中医科、全科医学科、妇儿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体检中心等临床科室和药学部、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内镜中心等医技科室。呼吸与结核科为延安市临床重点学科,开展的支气管镜下冷冻、氩气、球囊扩张、取异物等治疗及全麻下支气管镜检查和治疗技术达到市内第一,省内领先水平。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为延安市临床重点专科,设置有P2加强型微生物实验室、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规范建档管理700余名艾滋病患者,诊治成功率均达国家标准。
    医院承担延安市传染性疾病诊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任务,承担延安市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性疾病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等工作。配置有80排螺旋CT、移动CT、彩色超声、体外膜肺氧合(ECMO)、有创/无创呼吸机、支气管镜、数字胃肠镜、瞬时弹性扫描仪、人工肝支持系统、生化流水线、流式细胞仪、全自动免疫化学发光仪、x-pert、肺功能诊断仪等一大批先进的医疗设备。现有在岗职工18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6人,36人获得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硕导2名,省市级学会常委以上30人次,外聘20名各学科专家长期来院出诊、指导。医院坚持医教研齐头并进、协调发展,承担陕北及周边区域各种传染病及危重症的诊疗和救治任务,完成延安大学医学院各专业的传染病、全科医学、检验学专业的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工作任务,主持/参与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项目30余项,获批省市级科技奖10余项,发表SCI、CSCD等专业学术论文200余篇。承担延安市慢性肝脏病、结核病、艾滋病诊治等科技创新平台项目,承担全国耐药结核规范化诊疗示范区项目和陈菊梅公益基金会肝纤维化等项目,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单位,正在筹建延安市传染病生物样本库。
    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陕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陕西省结核病防治先进单位,陕西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卫健系统优质护理先进单位,陕西省第四届三秦最美抗疫团队,延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延安卫生工作创新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圣地市民中享有较高声誉。
    医院坚持“一切为了患者”的办院理念,依托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医学中心等单位的帮助和扶持,在延安市各类传染病诊疗、健康体检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保障、预防、康复和教学科研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新建的呼吸道传染病楼和门诊住院综合楼将于2023年底投入使用,届时设备设施更为齐全,学科布局更加合理,负压病房、多功能手术室、重症病房及内镜中心等学科启动运行,延安市传染病诊疗条件和服务能力将不断提升,进一步实现传染病归口管理、集中收治。医院将发展成为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技术全面的三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更好地为区域群众提供“促防诊治控康”六位一体的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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