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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40名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招聘共设置32个岗位,招聘40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23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23日期间出生)和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23日期间出生),以应聘者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8:30至8月4日18: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次申报的,按******申报记录为准。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因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提交报名信息后,按以下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
1.时间:2026年8月11日,具体时间详见医院官网(http://www.nxrmyy.com)相关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医院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中心报告厅(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3张本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参加资格审核。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要求:医院按照岗位条件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三)笔试
1.时间:具体以医院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
3.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当天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到候考室报到,开考后未到者,取消笔试资格。
4.确定拟面试人员: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确认后,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医院于面试前5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医院将采取打电话、发信息、微信群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面试当天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时间到候考室报到,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面试时,不允许透露个人姓名及影响面试公正的其他信息,如有违反,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五)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由第三方抽取相关专业专家命制试题,医院通过一定形式组织加试。体检工作在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在我院以外的其他三级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七)考察
1.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范围同公告发布范围),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监督电话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者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请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发布的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设立网站、印制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入职后须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新入职硕士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参加医院硕士培养计划。
五、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55号行政中心四楼组织人事处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6年第二批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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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总占地面积565.64亩,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下设院本部、西夏分院、宁夏医疗急救中心、宁夏眼科医院和宁南医院五个院区,编制床位数2630张。现设9个党总支、79个党支部;23个行政职能处(科)室;51个临床、医技学科,86个护理单元。现有职工348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5.9%,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42.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655人,教授、副教授176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6人;享受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特贴46人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宁夏“新世纪313”人才工程、国内引才“312计划”、青年拔尖培养工程入选59人;获“塞上英才”、“塞上名医”称号12人。
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眼科、麻醉科、临床护理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脾胃专科承担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创伤骨科、临床医学检验中心为自治区优势专科,呼吸内科、医学影像科、甲状腺乳腺外科、心血管内科、运动医学科、老年病科、中西医结合眼科为自治区临床重点建设专科。有老年医养照护中心、创面治疗中心等18个自治区级临床诊疗中心,内镜中心、激光中心等10个医院内设专业学科中心。宁夏临床用血、产科、病案管理等10个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医院服务范围涉及陕、甘、宁、蒙等省区1300多万人口。2020年完成总诊疗量205.48万人次、出院患者9.25万人次、手术量4.27万台次,平均住院日8.64天。
医院是全国首批全科医师培养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二批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专科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基地。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以及高血压病、糖尿病、眼保健等健康教育基地、宁夏眼科显微手术培训中心。
医院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宁夏外科学院士工作站、眼科学院士工作站依托单位,宁夏临床医学研究所、宁夏眼科临床研究所、宁夏肝病研究所挂靠单位,宁夏自身免疫性疾病精准医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宁夏致盲性眼病、骨与关节疾病、儿童疾病等8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近五年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50余项,争取经费7500余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20项科研成果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目前,医院拥有直线加速器、高端3.0T核磁共振、多台高端多排螺旋CT、SPECT/CT、多功能血管造影机、全飞秒激光仪及各种内窥镜等大型医疗设备上千台(件)。各院区实现办公自动化、电子病历、物资集中配送等信息化管理,建设了集成平台、分布式数据中心和私有云,实现了五院区集约化管理;形成先进的数字化医院规模,构建了完整的业务系统体系。
医院是国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改革、全面试行DRGs(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医保支付、调整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改革试点单位。
医院曾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改善服务创新医院、医疗扶贫贡献奖、中国医院信息化建设奖、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人文爱心医院等荣誉称号。2020年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2020年中国医院科学抗疫先进保障团队、敬老文明号、宁夏创新争先团队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等荣誉。
医院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复旦大学华山医院、西京消化病医院、天津环湖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香港中文大学眼科医院以及美国、法国、德国、以色列、日本、新加坡、英国及阿拉伯国家医学界保持着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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