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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招募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要求,眉山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和名额(见职位信息栏)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26个,具体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三、招募基本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2026年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证书(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亦可报名)。
2.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就业)同等纳入招募范围。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不超过2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生活补贴标准约4.5-5万元/人/年(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7月16日至7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所需报名资料
1.《眉山市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提供服务协议。目前仍在岗的,还需提供在岗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离岗尚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还需提供期满考核证明。
5.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6.未就业参保记录证明(可通过“电子社保卡”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查询下载)
7.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报考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照招募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7月23日前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邮件方式发放准考证(扫描件),由考生自行及时下载。
六、考试
(一)招募考试工作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市直医疗机构招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招募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方式由招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可采取笔试、面试以及笔试加面试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实施。
(三)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五)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各组织单位进行公示。
七、体检
(一)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成绩相同的,按照招募对象中明确的优先招募条件确定人选。优先原则使用后情况相同的,由招募单位组织加试确定人选。
(二)体检原则上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和具体注意事项等由招募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可认可其结果,不再重复体检。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募岗位已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募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招募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招募。
八、公示及协议签订
体检结束后,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招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一、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各考试组织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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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现占地面积37.09亩,设立有独立的行政综合楼和门诊、住院医疗区;编制床位350张,实际开放床位350张;设置19个临床一级科室、9个医技科室;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呼吸内科),县级重点专科9个,重症医学科通过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立项,建立卒中中心、胸痛中心,4个专科进入国家省市专科联盟。在职职工456人(其中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92人,初级及以下职称261人)。现有省市各级委员会担任学术(副主任)委员25人,市级以上优秀医务人员34人次,县级优秀医务人员36人次;市级名中医1人、县级名医6人;党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县人大代表1人。
医院近年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院和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思维、创新举措,强化内涵建设,延伸服务半径,不断优化结构,从医院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医疗服务、人事制度与薪酬体系改革、人文关怀、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系列管理改革实践,专注质量安全和品质提升,多项工作实现了突破性发展。建立以省市三级医院为支撑和医联(共)体建设为载体的县域资源整合的技术指导中心,成立了全市****一家县域医共体,促进了专科建设呈现梯度发展,开展和转化了新技术新项目50余项,部分技术项目填补了医院和全县卫生空白,同时,以“党建促业务,服务惠民生”为载体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切实维护百姓健康和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提升了群众就医获得感。
医院将认真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大力弘扬“追求卓越,做小巨人”的新时代青神精神,始终坚持“关爱生命、呵护健康”的服务宗旨,谨记“仁爱敬业、笃行卓越”的院训服务于全县人民,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精品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国际竹艺名城贡献卫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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