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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原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和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
一、招收计划
(一)培训专业
1.临床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骨科。
2.口腔专业: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
3.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相关专业: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住院药师。
5.公共卫生。
(二)培训基地(见职位信息栏)
西医培训基地和中医培训基地具体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公布的《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二、招收对象
培训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口腔、中医等,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一)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今年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2012年及以后毕业,按照规定应参加培训至今尚未参加的往届委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招收。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申报其他专业的,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已设置相应专业科室,且该人员在该科室定岗);口腔专业毕业生限报口腔全科;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毕业生限报中医全科。
(二)自主培训人员
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2025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限报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医学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自主培训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业只招收2026年毕业的毕业生。自主培训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因个人原因退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至2026年8月31日不满3年的,不得报名。
应届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被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录用的,可依据《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相关规定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京高等院校2026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收程序
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报名和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7月15日9时至7月21日24时,登录“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首页,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业的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招收计划完成****报名。
****报名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者可参加二次补报。拟参加二次补报人员,应根据网站公布的补录计划于8月12日9时-8月13日15时完成二次补报。二次补报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方式同****报名。中医专业不参加二次补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16日-7月22日。
2.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下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16日-7月22日。对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报除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以外专业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核查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设置相应专业科室的情况。
3.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23日-7月27日。
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不包括区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直接审核;其他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审核后经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自主培训人员在个人报名完成后,市卫生健康委直接按报名时间先后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核,7月27日完成所有自主培训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
请所有报名者及时登录招收网站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的,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一份并由报名者本人签字。
(三)考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录取阶段。考核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可以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考核时,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保证考核效果。培训基地提前告知报名者网络远程考核要求,加强考前测试和考中在线监考,遇到网络、系统故障等问题时可及时处理。报名者按培训基地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软硬件设备等。
培训基地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录取,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47号)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
认定临床实践经历时,需认真核实其培训医院资质,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培训基地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和认定的培训年限。申请表、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及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由培训基地保存。录取时间如下:
1.****报名(全体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7月28日-8月2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月3日-8月5日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8月6日-8月7日
2.二次补报(****报名未录满的培训基地适用,中医专业不参加)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3.调剂
市卫生健康委于8月18日对二次补报仍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委托培训人员和同意调剂至全科的自主培训人员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月1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26级住院医师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劳动合同。
(五)培训年限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统一进行复核,审核时间:9月22日-23日。
需要减免培训年限的报名者被培训基地录取后在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实践经历,并上传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培训基地于9月21日之前完成临床实践经历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复核后,培训基地导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并保存。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返还住院医师。
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11、12条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5第6条规定,并且真实、准确、详细,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根据既往经历不同,需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不需交纸质材料):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曾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录取证明性材料。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新招收住院医师原则上从2026年9月开始接受培训。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就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做好组织动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委托培训人员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未能被培训基地录取或服从调剂后毁约的,视为就业单位未按要求送出培训。
(三)培训基地要加大招收宣传力度,制作本单位招收简章向社会进行宣传。培训基地要按计划开展招收工作,积极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鼓励招收自主培训人员,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招收力度,未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未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和未完成急需紧缺专业招收计划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下年度招收、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招收工作,录取报名者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所报专业一致,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初审确定培训年限,并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确定的培训年限,合理制定并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因材施教,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完成调剂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调剂人员。
(四)报名者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要及时关注招收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接收培训基地的考核和录取通知。报名者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无异议并同意录取的,应与培训基地签署书面意见,并将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交至培训基地;对认定的培训年限有异议的,可放弃录取资格,进入下一志愿批次。报名者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等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自主培训人员被录取进入培训基地时,须签订《自主培训人员承诺书》,承诺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一旦发现同时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将予以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自主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在京内就业的,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后可以变更为委托培训人员继续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在京外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办理退出北京市培训相关手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予以终止培训处理,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试点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22〕1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住院药师自愿参加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请报名者咨询相关培训基地。
(六)军队人员按照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执行,不参加此次招收。
(七)公共卫生专业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1.西医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83366904、83366905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63186819、55532627
2.中医
项目办公室64010910
市中医药局科教处5553288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培训基地联系方式:https://bjzyy.wsgl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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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作为医疗保险(A类)与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具有规模大、康复手段齐全、康复流程完善、康复模式先进、康复专家众多、康复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等优势,形成了覆盖残疾预防、急性期救治、早期干预、中后期康复、职业康复和社区家庭更生等内容的中国特色全面康复服务模式。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拥有神经康复、脊髓损伤康复、儿童康复、骨与骨关节康复、神经泌尿康复、心肺康复和传统医学康复等多个优势专业学科。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以现代康复医学为主导,针对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截肢、骨关节伤病、小儿脑瘫等病症引起的功能障碍以及慢性疾病,采用综合康复治疗手段和康复治疗小组工作模式开展系统康复,综合康复治疗手段包括运动疗法、作业疗法、语言治疗、文体治疗、水疗、物理因子治疗、心理治疗、音乐治疗、社会康复、假肢矫形、中医治疗、教育康复和职业训练等,形成了以功能评估—康复治疗—效果评价为基础的康复流程,探索出一套急性期救治与恢复期康复相结合、中西医结合、医工结合的康复模式。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开设多个学科的专病门诊:肛肠外科专科门诊、甲状腺专科门诊、乳腺疾病诊疗与康复专科门诊、神经调控与排尿障碍专科门诊、运动损伤康复专科门诊、脑功能重建康复外科门诊、心脏康复专科门诊、高血压专科门诊、慢性阻塞性肺病专科门诊、呼吸康复专科门诊、哮喘疾病专科门诊、腹膜透析专科门诊、血液透析专科门诊、糖尿病运动康复专科门诊、骨质疏松专科门诊、胃食管反流病专科门诊、呼吸功能重建专科门诊、听力语言康复专科门诊、脑瘫外科专科门诊、腰腿痛颈椎病专科门诊、低弱视力康复门诊、眼底病门诊、白内障专科门诊、麻醉咨询专科门诊、认知康复专科门诊、颈性眩晕门诊、血管外科门诊;拥有腹腔镜系统、小关节镜系统、骨科超声手术仪、智能型多关节康复训练仪、假肢矫形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系统、康复机器人等大型医疗康复设备600余台。多年来,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秉承“患者至上,求实进取,全面康复,奉献社会”的工作理念,收治的患者来自全国各地和20多个国家和地区,康复效果得到国内外专家和患者的一致好评。
2013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成为首届北京市康复质控中心主任委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康复医疗质量管理、推动康复学科建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还承担着周边近百万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大型体育赛事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口支援等多项社会责任,尤其在汶川、玉树、鲁甸、雅安等历次抗震救灾中,医务人员主动深入灾区,做出了突出贡献。
1991年4月,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与首都医科大学联合设立了临床医学七系,开展康复医学学历教育。2000年正式建立康复医学院,培养的学生学历涵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康复医学院在全国率先开设了康复治疗学专业的本科学历教育,现已成为拥有PT、OT、假肢矫形三项国际教育认证的康复教育机构,康复治疗课程与国际全面接轨。中心编写了我国首套康复治疗专业本科教材,向中国康复治疗师的专门化培养迈出了划时代的一步。
每年,各地前来进修学习的医务人员有几百名,参加各种培训班、******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际项目的学员更是络绎不绝。2014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成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也是北京市住院医师规培康复医学专业培训基地的考核基地。
2018年,中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教育基地建成启用,将成为我国一家现代化、规范化、应用型康复人才教育示范基地和国际康复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这将为中国康复大学的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坚持基础研究与康复临床紧密结合的方针,创新与转化并重,始终把科研作为发展的助力点。1995年,在中心原康复医学研究所、康复工程研究所、康复信息研究所和社会服务指导中心的基础上,整合成立了中国康复科学所。
康复医学研究所坚持以基础研究和临床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康复新技术、新材料,并促进其向临床应用转化,高分子材料等多项成果已成功转化。
康复工程研究所坚持医工结合的科研模式,与临床应用精准对接,开发出了很多新型的假肢矫形器和辅助用品用具。
康复信息研究所作为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中国合作中心,引进和修改了WHO残疾分类标准,积极推动ICF在国内的推广和应用。编辑、出版******核心期刊《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影响指数在同类期刊中排名第9位。
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充分利用技术和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康复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的普及宣传和教育。承担国家康复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督导,规范省、市康复机构建设,推动全国社区康复服务网络的发展,为全国康复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作为国际康复领域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与日本、美国、德国、挪威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技术援助、人员互访、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接待过20多个国家和地区1800个团组1.7万人次和多国领导人的友好访问,在国际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积极搭建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圆满举办了第42届国际脊髓学术年会、北京国际康复论坛、“一带一路”残疾人事务主题活动之高端康复国际论坛等各类国际会议40余个,其中北京国际康复论坛已经举办12届,已经成为国际康复领域的一张名片。
新时代迈上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党委将继续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目标,全面提升中心事业发展水平,努力向有特质、现代化、高水平的******康复机构迈进,为推动全国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实现“健康中国”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愿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北京博爱医院)这颗明珠把光明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放射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居民选择我们医院作为您的定点医院。同时我们也向您郑重承诺:以优质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奉献给每一位到我院就医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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