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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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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告
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8家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职业水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专业、身体等条件应当符合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对于特别优秀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2010年之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医生必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2《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及附件3《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5.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邮箱收件时间自2026年7月13日0点起至2026年7月17日24点止。
2.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附件),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后不得更改,多岗位报考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作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1份(提前下载电子版并填写)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上海市居住证原件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
(4)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报名时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待考核通过后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根据单位要求提供,2010年之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的医生提供)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9)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10)个人免冠2寸照电子版
4.特别告知: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方法
1.笔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2.面试和技能考核: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区卫生健康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用人单位组织技能考核。
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技能考核成绩按2︰3︰5比例组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在招聘岗位数额内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区卫生健康委,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综合成绩排名按序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宜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区卫生健康委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公示”栏目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符合《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专〔2023〕229号)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此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咨询电话
可咨询《招聘简章》中各招聘单位(见附件2和附件3)。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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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20年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审,连续12届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两次入选上海市卫生系统“医疗服务品牌”项目。医院是国家卫健委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药物临床研究机构、全国无烟医院、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绿色医院、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上海市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医院、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社会实践与教学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徐州医科大学教学医院、上海市静安区红十字医院、静安区社会工作实习基地、静安区医务社工和医院志愿者基地。
医院科室设置较为齐全,特色鲜明。中医针灸科为******重点专科。手及上肢外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中医骨伤科、药剂科为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护理部入选复旦大学临床护理特色专科。董氏儿科是上海市中医流派传承基地。内科、外科、影像科为首批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学基地。拥有静安区医学特色专科四个。医院医疗设备完善,设施先进,有多种大型医疗设备。
2014年1月,静安区人民政府与复旦大学正式签订协议筹建复旦大学附属静安区中心医院。医院制定了《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筹)五年发展规划》,正式启动我院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筹建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复旦大学优质资源,提升医院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造福广大群众。
2010年4月,静安区人民政府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签订协议,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静安分院揭牌成立,静安区中心医院与华山医院组建区域“医疗联合体”,打破人才部门、地区壁垒,一大批华山医院柔性流动专家来我院执业,参与相关科室的医教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院技术能力,医院发展进入“快车道”。
2014年1月,静安区人民政府与复旦大学正式签订协议筹建复旦大学附属静安区中心医院。医院制定了《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筹)五年发展规划》,正式启动我院复旦大学附属医院筹建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复旦大学优质资源,提升医院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造福广大群众。
静安、闸北两区“撤二建一”后,医院在新静安区委、区府、区卫生计生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以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为依托,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创建“复旦大学附属医院”和“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打造“符合三级医院标准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提升医院综合能力,提高社会满意度。
2017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医院成功创建“复旦大学附属医院”和“全国文明单位”,提前完成工作目标,医院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上了一个大台阶,也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要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医院成功创建上海市三级医院,获批上海市首批区域性医疗中心,全院上下,众志成城,凝心聚力,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学科建设,为实现新的目标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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