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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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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面向社会招聘三方派遣制麻醉医师公告
因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工作发展需要,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方派遣制麻醉医师1名,充实一线工作力量。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三方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麻醉医师1名。薪酬:8000—10000元;
二、工作地点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开原院区
三、招聘对象及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任一条件者不得报考:
性别不限,年龄不限;
学历及专业: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麻醉学或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执业要求: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可注册变更;
品行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不良从业记录及失信行为;
职业能力: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医德端正,责任心强;
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影响岗位工作的疾病,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招聘工作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次开展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或委托人须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17:00截止(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机关2号楼);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医院留存,原件审核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
1.医院人事科在应聘者报名现场,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确认,重点核查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未在2026年6月26日17:00前完成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结合麻醉医师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评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不予聘用;
4.相关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网发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逾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2.体检安排: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资质的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复检规定: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人事科提出复检申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医院将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仅进行1次,复检项目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其拟考察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1.医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考察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2.考察中发现拟考察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存在违法违纪记录或其他不适宜岗位工作的情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将考察结论及依据书面告知被考察人员;
3.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医院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证据材料;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委托第三方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递补:本年内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将根据本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发布招聘公告。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官要官等行为,工作人员及应聘者需严格遵守招聘相关规定;
2.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及应聘者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应聘者若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需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医院联络通知相关事宜,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接收通知、错过相关环节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招聘期间,应聘者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环节,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相应资格;
应聘者需诚信报考,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虚假信息,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报考本院相关岗位;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工作日办公时间)
咨询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机关2号楼)
八、附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解释。
单位简介
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的成员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
[辉煌成就]
八十年代,医院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探索出一套成功经验,被称为“铁岭模式”在全国推广。2011年,医院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普查救治工作,创造了“社会管理新亮点”,大大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一致好评!2016年,在《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中,医院跻身于东北地区精神医学医院的前五强!70余载,医院多次荣获“全国医疗先进单位”“社会公认满意单位”“辽宁省十佳信用医院”“百姓信赖医院”“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先进单位”等诸多殊荣。
[医院规模]
2021年,医院推出“一院三区”发展规划,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
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系。其中,精神科、心理科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就医环境高雅整洁,以“家文化”为核心,打造“一科室一特色”,积极推行“人文关爱、亲情服务”,让患者享受尊贵、温暖的就医体验。医院已实现网上预约、远程会诊及省内医保即时结报。
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编制床位299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等科系。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院区内两栋英式小楼已有百年历史,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精神疾病患者理想的治疗和休养场所。
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医院在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推动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特色医疗]
1.主治精神疾病。采用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急性、慢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
2.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门诊应用认知行为、精神分析、人本主义、格式塔、家庭治疗等主流疗法以及沙盘、绘画等技术,对正常人群的心理问题,如职场、择业、人际关系困惑,婚姻、家庭、情感困惑,青少年厌学、学习困难等问题,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3.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辽宁省精神卫生与心理救援卫生应急队由我院副高级以上的精神心理专家及高年资主治医师组成,主要开展心理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为心理危机人群提供专业服务。辽宁省心理援助热线“96687”,24小时公益服务。
4.精神疾病鉴定。我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
5.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我院是铁岭地区686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执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免费应急处置及免费住院治疗,同时承担政府关于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工作。
6.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老城院区是辽宁省****一所通过审批收治精神病伴发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精神专科医院,同时也收治低保、特困及社会上无人看护的普通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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