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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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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职位:
  • 支医:医学检验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应届生本科起
  • 报名时间:
  • 2026.6.8-2026.6.12 即将报名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咨询处 去报名
  • 电话:
  • 0435-4303049
  • 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银河大街2647号导航
  • 招聘要求

    2026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基层一线和乡村振兴事业,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公共服务力量,根据2026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部署,决定公开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2026年,全省计划招募553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服务,具体岗位设置、服务类别、服务单位、招募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吉林省“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岗位表》特别说明:

    为提高招募计划使用效益,保障基层服务需求,全面提升招募质量,2026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中部分岗位实行岗位组统筹招募。

    岗位组是指在同一市(州)范围内,将岗位职责相近、资格条件一致的多个基层服务单位招募计划统一使用同一岗位代码进行招募。《岗位表》中,同一岗位代码下,列明多个服务单位及对应招募人数的为一个岗位组。

    报考岗位组的考生,报名时仅选择岗位组,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所报岗位组内依次选择具体服务单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吉林省内普通高校、吉林省户籍的省外普通高校、吉林省户籍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2025年和2026年毕业生。报考支医岗位的考生,毕业年限不受限制。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6月至20086月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含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8.2026年毕业生应于20267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岗位对学位有要求的,还应于20267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未按要求取得或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招募资格。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

    9.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

    1)报考支教岗位的,须在20268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支医岗位的,须符合《岗位表》明确的职业资格要求。对暂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但《岗位表》允许在服务期内取得的支医岗位,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不予落编。

    10.符合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

    3)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现役军人。

    5)尚在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2.回避情形。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信息发布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工作均通过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rczp.cpta.com.cn/)进行。

    四、报考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689:0061214:00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使用该平台,需上传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务必使用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如因照片质量影响报名和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信息和《诚信报考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上传所报岗位或岗位组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PDF扫描件。其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有效期为6个月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期间,适时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jlzkb.com)公布相关岗位网上报名情况。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6689:3061317:00

    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代码报考,岗位代码对应为岗位组的,视为同意招募至岗位组所有服务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

    考生因错报、漏报信息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改报、改报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由于时间原因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再受理报名申请。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报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719:307410:00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准考证后,用A4纸打印。

    (四)相关事项

    1.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专业名称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3.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条件,由岗位所属单位或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专业条件审核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及相关规定执行(附件2)。资格审查有关问题,考生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与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影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察、报到等后续环节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6749:3011:0090分钟)。

    2.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笔试统一在长春市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携带证件材料:考生需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可于2026714日前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二)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归属分别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岗位对学位有要求的应提供学位证;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应提供所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岗位对职业资格有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以吉林省户籍身份报考和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所有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67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取得或者提供相关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凡与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从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统一在长春市组织实施,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单独设合格线。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折算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上述情况仍相同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

    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选岗、考察、公示和上岗

    (一)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招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拟招募人选资格。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取消资格形成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参加选岗、考察、公示等环节。

    (二)岗位组内选岗

    体检结束后,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在所报岗位组内依次选择具体服务单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拒绝选择岗位组内剩余服务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组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在岗位组内剩余岗位中依次选择具体服务单位。经递补后仍无合格人选的,取消相应招募计划。

    (三)考察

    体检、选岗结束后,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个人诚信以及是否符合招募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情况,导致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招募资格及相应招募计划。

    (四)公示和上岗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选,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招募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募的,经培训后签订协议上岗。拟招募人选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待遇保障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享受以下待遇:

    1.服务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聘用管理要求对“三支一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书并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在服务单位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聘用落编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2.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执行。

    3.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安家费3000元,服务满1年的再发放安家费1500元。每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人员奖励1700元。

    4.“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

    5.我省招录公务员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骗取报考(招募)资格等情形的,均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情形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考生作弊行为经查实的,一律取消招募资格。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准确理解岗位或岗位组的服务类别、服务地区、服务单位、学历学位、专业代码、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因考生未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或对本人条件判断不准确、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影响报考、资格审查、递补、体检、选岗、考察、上岗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信息发布

    (一)政策咨询电话

    长春市:0431-88523200

    吉林市:0432-62048988

    四平市:0434-3266398

    辽源市:0437-3168969

    通化市:0435-3916906

    白山市:0439-3224081

    松原市:0438-6971030

    白城市:0436-3209626

    延边州:0433-2879031

    梅河口市:0435-4303049

    (二)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053166680713

    (三)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431123333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1、2026年吉林省“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

    2、专业指导目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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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下属公立医疗机构

    2026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1、德惠市岔路口镇中心卫生院

    2、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卫生院

    3、德惠市中医院

    4、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卫生院

    5、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卫生院

    6、汪清县百草沟镇中心卫生院

    7、四平市铁西区英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延吉市朝阳川镇中心卫生院

    9、四平市铁西区地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长春市南关区富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四平市铁西区北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长春市南关区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长春市朝阳区富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长春市南关区明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东丰县横道河镇卫生院

    16、梅河口市杏岭镇中心卫生院

    17、舒兰市开原镇中心卫生院

    18、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卫生院(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19、汪清县汪清镇中心卫生院

    20、双辽市服先镇中心卫生院

    21、双辽市茂林镇中心卫生院

    22、双辽市双山镇中心卫生院

    23、永吉县岔路河镇中心卫生院

    24、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卫生院(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25、桦甸市夹皮沟镇卫生院

    26、桦甸市常山镇中心卫生院

    27、桦甸市桦郊乡卫生院

    28、桦甸市横道河子乡卫生院

    29、梅河口市和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梅河口市红梅镇中心卫生院

    31、梅河口市新合镇中心卫生院

    32、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中心卫生院(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33、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中心卫生院

    34、四平市铁东区叶赫满族镇中心卫生院

    35、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卫生院

    36、长春市九台区莽卡满族乡卫生院

    37、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8、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卫生院

    39、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卫生院

    40、公主岭市双城堡镇中心卫生院

    41、长春市农安县新农乡卫生院

    42、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43、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中心卫生院

    44、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中心卫生院

    45、双辽市柳条乡卫生院

    46、双辽市永加乡卫生院

    47、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卫生院

    48、东辽县金洲乡卫生院

    49、通化市东昌区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抚松县北岗镇卫生院

    51、抚松县沿江乡卫生院

    52、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中心卫生院(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53、松原市宁江区善友镇卫生院(松原市宁江区善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54、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卫生院(松原市宁江区毛都站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55、前郭县乌兰图嘎镇中心卫生院

    56、前郭县洪泉乡卫生院

    57、前郭县查干花镇中心卫生院

    58、白城市洮北区东胜乡中心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东胜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59、白城市洮北区德顺乡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德顺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60、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61、汪清县罗子沟镇中心卫生院

    62、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中心卫生院

    63、公主岭市龙山满族乡卫生院

    64、东辽县凌云乡卫生院

    65、东辽县白泉镇中心卫生院

    66、汪清县春阳镇卫生院

    67、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68、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中心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69、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中心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70、白城市洮北区平台镇卫生院(白城市洮北区平台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71、公主岭市范家屯镇中心卫生院

    72、公主岭市怀德镇中心卫生院

    73、公主岭市杨大城子镇中心卫生院

    74、公主岭市秦家屯镇中心卫生院

    75、公主岭市黑林子镇柳杨卫生院

    76、公主岭市桑树台镇卫生院

    77、长春市农安县开安镇中心卫生院

    78、长春市农安县三盛玉镇中心卫生院

    79、德惠市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0、德惠市五台乡卫生院

    81、德惠市米沙子镇中心卫生院

    82、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83、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佟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4、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卫生院

    85、农安县小城子乡中心卫生院

    86、农安县烧锅镇卫生院

    87、农安县靠山镇卫生院

    88、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中心卫生院

    89、舒兰市法特镇中心卫生院

    90、舒兰市小城镇卫生院

    91、舒兰市七里乡凤凰卫生院

    92、舒兰市新安乡卫生院

    93、吉林市龙潭区缸窑中心卫生院

    94、舒兰市平安镇中心卫生院

    95、舒兰市开原镇青松卫生院

    96、舒兰市七里乡卫生院

    97、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卫生院

    98、舒兰市莲花乡卫生院

    99、双辽市新立乡卫生院

    100、双辽市种羊场卫生院

    101、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中心卫生院

    102、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头道卫生院(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头道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103、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东尖卫生院(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东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

    104、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卫生院

    105、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卫生院

    106、双辽市东明镇中心卫生院

    107、东辽县建安镇中心卫生院

    108、东辽县安石镇椅山卫生院

    109、通化市东昌区老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0、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海勃日戈镇中心卫生院(前郭县海勃日戈镇中心卫生院)

    111、前郭县前郭镇卫生院

    112、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王府站镇中心卫生院

    113、汪清县大兴沟镇中心卫生院

    共11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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