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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县人民医院(临汾市浮山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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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18

  • 招聘职位: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眼视光医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应届生本科起
  • 报名时间:
  • 2026.6.1-2026.6.9 报名中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咨询处 去报名
  • 电话:
  • 0357-8121177
  • 地址:
  •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文昌南街1号导航
  • 招聘要求

    临汾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为补充优化我市县乡两级医疗卫生专技人员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二、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67月底前取得;除有特殊说明的,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须在202612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65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5月至20085月期间出生),或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5月至20085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411日至20267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未取得国家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wsrcw/index.shtml)。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61900-69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报考人员须将各学历阶段专业、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题目。

    2.资格初审

    时间:61900-6101700

    资格初审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非工作日为2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显示“报名确认”流程变为绿色),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系统显示“报名确认”流程为黑色),69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9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各招聘部门(或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

    3.其他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的岗位,要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按照中组部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要求,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相关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4.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624日至627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招聘单位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招聘单位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627日,太原市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

    3)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7月中下旬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数据查询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考试查询”栏目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报考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4)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5)招聘岗位要求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届时请关注面试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各招聘部门(或单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人员管理

    岗位要求中有限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部门。

    政策咨询: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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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浮山县中医医院

    2、霍州市人民医院

    3、汾西县人民医院

    4、蒲县中医医院

    5、蒲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永和县人民医院(永和县医疗集团、永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7、永和县中医医院

    8、蒲县人民医院

    9、隰县中医医院

    10、乡宁县人民医院(乡宁县医疗集团)

    11、洪洞县中医医院(洪洞县医疗集团中医医院)

    12、洪洞县第二人民医院(洪洞县医疗集团第二人民医院)

    13、翼城县人民医院(翼城县医疗集团、翼城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14、汾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临汾市吉县屯里镇卫生院(吉县医疗集团屯里镇卫生院)

    16、临汾市汾西县永安镇卫生院(汾西县医疗集团永安镇卫生院)

    17、大宁县中医院

    18、浮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9、翼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临汾市洪洞县明姜镇中心卫生院(洪洞县医疗集团明姜镇中心卫生院)

    21、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中心卫生院(洪洞县医疗集团广胜寺镇中心卫生院)

    22、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中心卫生院(洪洞县医疗集团赵城镇中心卫生院)

    23、临汾市浮山县天坛镇卫生院

    24、临汾市蒲县薛关镇卫生院(蒲县医疗集团薛关镇卫生院)

    25、临汾市翼城县西阎中心卫生院(翼城县医疗集团西阎中心卫生院)

    26、临汾市浮山县响水河镇中心卫生院(浮山县医疗集团响水河镇中心卫生院)

    27、临汾市吉县吉昌镇卫生院(吉县医疗集团吉昌镇卫生院)

    28、乡宁县昌宁镇卫生院(乡宁县医疗集团昌宁镇卫生院)

    29、临汾市乡宁县管头镇卫生院(乡宁县医疗集团管头卫生院)

    30、临汾市乡宁县双鹤乡卫生院(乡宁县医疗集团双鹤乡卫生院)

    31、临汾市乡宁县台头镇卫生院(乡宁县医疗集团台头镇卫生院)

    32、临汾市乡宁县枣岭乡卫生院谭坪分院(乡宁县医疗集团枣岭乡卫生院谭坪分院)

    33、永和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

    34、临汾市汾西县僧念镇卫生院(汾西县医疗集团僧念镇卫生院)

    35、汾西县精神病院

    共3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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