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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2026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进行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26年5月28日(含)前核发;
(三)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
(四)具体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6月3日。《2026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请在本公告末页自行下载。各招聘单位接收《报名表》的电子邮箱地址详见《岗位需求表》。招聘单位对报名表、报名方式另有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交。
2.本次招聘采取“先报岗位后考试考核”的方式。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自身情况,按照人岗匹配原则,充分考虑通勤便利,每人可报考1-3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将及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对应聘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信息进行核验。通过资格审查和信息核验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考试考核。未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信息核验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后续考试考核。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资格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灵活采取能力测试、考察等多种方法,自行组织考试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形式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环节不以残疾本身作为判定体检是否合格的依据。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咨询
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资格审查、招聘程序等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相应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或参加现场咨询会(现场咨询会公告见附件3)咨询相关情况。
(一)现场咨询会场次与时间
2026年5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6:00
(二)现场咨询会地点
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北门)篮球馆
地址:丰台区蒲黄榆路2巷一号
(三)现场咨询会预约方式
现场咨询会采取线上分时段方式预约,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应聘者报名页面”,按照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预约。(请务必截图保存预约报名成功页面,用于签到入场)

(四)注意事项
1.现场咨询会不接受现场报名与投递简历,应聘者可现场咨询意向岗位相关情况。
2.为保障现场咨询会秩序,应聘者需出示“预约报名成功截图”和残疾人证入场。建议尽量自行参会,减少陪同人员数量。
3.请参会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有秩序地排队进出场,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与环境卫生,注意保护好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以防丢失。
3:2026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定向招聘现场咨询会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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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中心前身为1953年10月成立的北京市卫生防疫站。2000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卫生监督、卫生防病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由原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北京市健康教育所、北京市性病防治所合并组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成立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2021年5月,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20号),在原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基础上,重新组建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科学院、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与防治所)。
中心承担着北京市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与预警和疾病流行规律研究;承担全市传染病疫情溯源和调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和措施;承担全市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同时还肩负着首都重大政治、经济、社会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首都生物反恐怖袭击应急等任务;开展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基础性和应用性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中心内设中心办、党办、纪检办等16个职能科所和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免疫预防所、性病艾滋病防治所等18个业务科所。截至2023年8月,批准编制1023人,在编职工765人,占编率74.7%;在编卫生技术人员635人,占83.0%,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70.7%(其中高级职称占33.4%),硕士及以上学历占54.2%(其中博士学历占12.9%)。
截至2023年8月,现有*********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37人次,北京市首席公共卫生专家4名,首都高层次公共卫生技术领军人才5名,学科带头人7名,学科骨干18名。近五年获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2.93亿元;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172项;作为主持单位获北京市科委科学技术奖3项,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获批专利授权35项,其中:******取得国际专利授权1项,国家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10项;以第一单位发表科技论文865篇,其中SCI/SSCI论文137篇。截至2022年底,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修订国家标准29项,行业标准10项,地方标准28项,团体标准16项,在研项目21项;发布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地方标准8项。近五年累计培养带教本科生、研究生454人。
中心现址四个院区,总占地面积25104.76平方米,建筑面积51380平方米。新址位于通州区宋庄镇双埠头工业园区,建设用地80400平方米,建设总规模124500平方米,计划2025年7月完工。中心拥有大型设备780余台(件),具备开展生物、化学、声学、热学、光学和辐射等多个领域的33类1122项检测能力。拥有流感、麻疹、脊灰3个*********网络实验室,以及食品非法添加物、兽药残留和有害元素3个国家参比实验室;北京市食物中毒诊断溯源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基地、北京市医防融合培训基地、国家公共卫生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等全国多项培训、科研教学基地、委员会承担单位;国家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标准专业委员会、北京市公共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评审委员会3个秘书处设在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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