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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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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501以上人公立医院(三甲) 陕西-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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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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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职位:
  • 医师、护理岗、内科医师、中医内科医师、外科医师、中医外科医师、中医妇科医师、妇科医师、麻醉医师、中医耳鼻喉科医师、耳鼻喉科医师、眼科医师、中医眼科医师、急诊医师、重症医师、针灸医师、中医儿科医师、中医皮肤科医师、超声医师、检验医师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硕士起
  • 报名时间:
  • 2026.6.1-2026.6.10 即将报名
  • 联系方式

  • 联系:
  • 人事处 去报名
  • 电话:
  • 029-87252512
  • 官网:
  • www.sxatcm.com/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4号导航
  • 招聘要求

    2026年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6年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等7家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各用人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各用人单位设置,具体以《2026年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定向招聘”“特岗全科”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各用人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08:00至2026年6月10日18:00。

    报名网址: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https://f.wps.cn/g/DVJetQwO/

    陕西省人民医院:http://113.141.72.73:8898/zp.html#/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https://docs.qq.com/form/page/DSk9VR3JtTFJDcGtj

    陕西省肿瘤医院:https://jsj.top/f/buQfX3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陕西省老年病医院):https://docs.qq.com/form/page/DR0hMZUhLQUtPZ3F6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https://docs.qq.com/form/page/DUXRDZWF5bGFRckRa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s://www.sxcdc.com/

    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6月1日8:00至2026年6月11日18:00,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开考比例

    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笔试

    招聘博士、高层次人才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其余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一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以及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发布。笔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各用人单位笔试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6月30日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各用人单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应聘人员对笔试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各用人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各用人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的岗位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其余岗位面试由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各用人单位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如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在单位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验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用人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此次招聘应在7月底前完成。招聘结束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将拟聘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和各用人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资格审查和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应聘人员电话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关注各用人单位门户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五)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各单位网址及咨询电话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https://sxwjw.shaanxi.gov.cn/)**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http://www.sxatcm.com/)**

    陕西省人民医院(https://www.spph-sx.com/)**转2260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http://www.nwwch.com/)**

    陕西省肿瘤医院(http://www.sxcahosp.com/)**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陕西省老年病医院)(http://www.sspph.cn/)**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http://www.shaanxijh.com)**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s://www.sxcdc.com/)**

    2026年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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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成立于1956年9月,1980年更名为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七大中医药科研基地之一,同期设立了附属医院。2001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将附属医院与附属肛肠医院合并组建成立陕西省中医医院,与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统一管理。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是陕西省政府举办的一所综合性科研、医疗、教学中医机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4号,占地23亩,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建院以来,始终遵循“厚德弘道,济世笃行”的院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走医、教、研紧密结合的发展道路。全院现有在职职工159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19人,高级职称242人;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6人;省级名老中医5人,省级名中医24人,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7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16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5人,三秦学者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人。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是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入库单位,下设文献研究所与中药研究所,已形成了较为健全的中医药科学研究体系。其中,文献研究所有专职研究人员20人,馆藏图书20余万册,专业期刊400余种;中药研究所有6个研究室,7个*********、省级科研平台和1个创新团队,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西北地区******的国家食品化妆品检验鉴定中心。
    陕西省中医医院是国家第一批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全国重点中医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陕西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的省级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陕西省干部医疗保健基地,是省、市医保、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定点单位。医院现有针灸、肾病、脑病、皮肤4所专病医院,36个临床科室,6个医技科室,30个护理单元,开设病床1200张,年门诊量近90万人次、出院患者4万余人次。医院拥有支持中医临床诊疗需要的中医诊疗设备13类50余种532(台)件,同时还有先进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1.5T核磁共振、64排螺旋CT、彩色B超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共4954台(件),总价值1.57亿元。医院作为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陕西省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基地,陕西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陕西中医药大学“3+2”临床教学基地,陕西中医药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承担着陕西中医药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毕业生实习任务,每年接收省内外进修实习人员200余人次。
    全院现有米伯让学术思想研究所、针灸研究所、皮肤病研究所、肾病研究所、老年病研究所5大临床研究机构,中医文献学、中医肾病科、针灸学、中医老年病学、中医史学5个国家重点学科,肾病科、针灸科、皮肤科、肝病科、中医护理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针灸科、肝病科、肾病科、脑病科、皮肤科、肺病科、内分泌科、神志病科、护理学9个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长安米氏内科为首批国家传承流派工作室,中医心病学、中医皮肤病学、针灸学、中医肝病学、中医内分泌学为省级重点学科,肿瘤科、眩晕病(专病)、脾胃病科、骨一科为省级重点专科,慢性肾病、中医皮肤病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院同时承担着内分泌科、针灸科、肾病科、肝病科4个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任务,脑梗死、肾衰竭2个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临床试点项目。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陕西省中医医院)始终致力于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独特作用。在64年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发明了“针刺麻醉术”“电针疗法”等中医诊疗技术,发现了“经络敏感人”这类特殊人群。研究开发出了丹蒌片、平消片、肝悦片等一大批中药新药,清肺化痰合剂、骨刺丸、肾复康等53种科研制剂在临床广泛应用,疗效独具优势。目前,医院定期举办“冬病夏治”“春夏养阳”等系列治未病活动,开展了针灸、拔罐、刮痧、穴位贴敷、穴位埋线、中药熏洗等几十项中医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在防治肾病、皮肤病、糖尿病、肝病等慢性疾病时疗效显著,在治疗中风、心脑血管疾病、眩晕病、男性病等方面独具特色,在脑病、骨伤疾病的康复治疗中取得了卓越成效,门诊和病房中医治疗率保持在80%以上。
    2020年3月,研究院迁建项目暨医院沣东院区正式开工建设,全院即将迈入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未来将在两个院区的布局上,继续以科研为******,以服务为先导,以医疗为基础,以人才为保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朝着“创建西部******、全国知名的中医名院”的目标继续前进,为健康陕西、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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