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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基地学员公告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非营利性公益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专科公立医院,全省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成立于1987年。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提供保健、诊疗一体化精细服务。医院是昆明医科大学MPH(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带教单位,中国妇幼保健中心培训基地,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源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内设云南省产前诊断中心、云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云南省艾滋病母婴阻断研究中心、云南省托幼机构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中心、云南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昆明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早期诊断区域实验室。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区位于官渡街道世纪城西南角,珥季路与广福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设置1100张床位,将于2026年6月开业运营。
结合单位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基地学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录见习学员为2026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就业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见习学员参加见习时应无全日制在读学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未进行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注册登记。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准入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登记或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基地学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就业见习登记手续。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5月29日(报名期间内8:30-11:00,14:30-17: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考生至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保健楼一楼(昆明市广福路3768号)现场报名。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填写《云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见习学员报名表》(附件2)1份,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
4.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录用的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已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4)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需于2026年8月31日以前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否则不予录用。
(5)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2026年6月10日在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2:1岗位,等额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人数为0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本岗位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护理岗位采取护理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核,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当天在医院官网公布成绩。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时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采取信函考察或实地考察的方式,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单位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院组织至指定医院做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予录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医疗卫生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入职前放弃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公示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就业见习基地登记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登记;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登记。
(八)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录用。本次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见习学员考核与留用
(一)见习期与待遇
1.见习期:本次招聘就业见习基地学员见习期为12个月。
2.待遇:按照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见习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留用与推荐
医院根据个人自愿和医院发展需求,将当年见习人员择优按不低于30%的比例留用为医院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方式)工作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1.见习期满6个月时,考核评分为85分及以上且见习期满12个月考核为合格以上(60分及以上)的学员,留用为医院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方式)工作人员。
2.见习期满6个月时考核评分未达85分,见习期满12个月考核评分为85分及以上的学员,留用为医院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方式)工作人员。
3.对见习期满未被留用的见习人员,由医院为其出具见习证明,为其今后的就业提供参考和推荐。
五、其他事宜
(一)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将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http://www.ynfybj.com/)官网面向社会发布通知,通知发出后视为已送达考生本人,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经单位审核,拟录用人员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核系统中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用。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我院负责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予以清退。
联系人:杜老师、蔡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3768号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保健楼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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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秉承“厚德仁爱,精进致远”的院训,以“一切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为宗旨,全院开设产科、妇科、普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眼保健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麻醉科、检验科、影像科、生殖遗传科、中医妇科、中医产科、中医儿科、儿童康复、儿童心理卫生等专科,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提供保健、诊疗-体化精细服务。
是云南省(含异地)、昆明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是上海红房子医院专科联盟单位,北京市妇产医院和北京市妇幼保健院乳腺治疗合作医院,昆明医科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协作医院。是昆明医科大学MPH(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带教单位,中国妇幼保健中心培训基地,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源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内设云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云南省产前诊断机构、云南省母婴阻断研究中心、云南省托幼机构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中心、云南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昆明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早期诊断区域实验室,多个国际国内云南省妇幼卫生项目技术指导办公室。是“全国百家优秀爱婴医院、“全国围产保健优秀项目单位、“全国首批无痛分娩试点单位、“儿童哮瑞标准化门诊、“流产后关怀(PAC)项目优质服务医院、“出生缺陷防治耳聋基因检测试验示范基地”。
“围绕生育健康”,开设有孕前优生门诊、不孕不育门诊、孕妇营养门诊、孕妇糖尿病--8门诊、高危孕妇门诊、产后乳房保健门诊等特色门诊:建有远程胎监网络,出生缺陷筛查网络。开展无痛分娩、导乐分娩。
“围绕婴儿健康”,开设有新生儿科、母乳喂养门诊、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门诊等,全院推行袋鼠式护理方法,开展新生儿听力、眼底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筛查。
“围绕儿童健康,开设常规疾病诊治门诊、儿童过敏门诊、儿童哮喘门诊、儿童营养与喂养门诊、高危儿童管理门诊、儿童心理行为门诊、生长发育偏离门诊、儿童早期发展门诊、小儿弱视斜视门诊等。
“围绕妇女健康”。开没有更年期一日门诊、青春期保健门诊,建有宫颈疾病专科治疗中心,精致人流及术后关怀中心,女性盆底康复中心、产后康复中心等。全院重视中医应用,开展中医小儿推拿及按摩,“三九三伏贴贴制,孕产妇产前、产时、产后中医保健等。
此外,口腔科是全院最优质科室之一,为妇女儿童及家人提供全方位口腔疾病保健和诊治,医术精湛,获得群众普遍赞誉。
全院有职工326人,其中高职以上人员51人。享受*********、省级特殊津贴专家4人,云南省“万人计划名医专项”2人,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1人,省级妇幼保健学科带头人1人,“云南省最美医生1人,“全省卫生系统医德标兵3人,省委联系专家1人。
全院拥有美国GE10超声诊断仪、PhilipsQ7超声诊断仪、日本SHIMADZUX光机、美国Carestream移动X光机,意大利NewTom口腔CT,德国Drger有创呼吸机、日本奥林巴斯电子支气管镜、GE麻醉系统德国STROZ宫腔镜、沃特世串联质谱仪、SYSMEX、Roche、Abbott系列实验室检测仪器等先进医疗设备,与上海多家医院建有妇女儿童疑难疾病远程诊疗网络,为妇女儿童健康保驾护航。
近年来,先后被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评为“全国实施两纲先进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评为“全国妇幼健康先进单位”、国家妇幼中心评为“党建十大品牌,省委省政府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单位。承担国家“十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科技项目,作为第一单位获得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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