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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告(2026年5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试(2026年5月),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平台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http://27.159.97.135/index.aspx,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曾在招聘系统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信息的更新维护及本次考试的报名。
二、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具体的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请登录招聘系统查阅。
三、报考须知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须知(2026年5月)》(附件1,以下简称《报考须知》)属于公告的组成部分,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并遵守。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6年5月15日上午09:00—5月25日下午17:00
请报考者本人登录招聘系统如实并准确填写(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截至报名截止月或报名截止日),如实反映各阶段的就学、就业、待业等状态,期间不能中断,原则上应从高中起填写。并按系统要求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全面、逐项对照拟报岗位和招聘公告等要求,确认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在报名时间内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按初审意见修改完善报考信息后重新提交或更改报考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逾期不予更改。
(二)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026年5月15日上午09:00—5月26日下午15:00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予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者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三)申诉
2026年5月15日上午09:00—5月26日下午17:00
对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务必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招聘系统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确认考试
2026年6月20日上午09:00—6月22日晚上24:0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此时限内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09:00起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开考岗位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
(六)笔试
初定2026年6月28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参加笔试,具体要求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及后续通知。笔试时间等信息如有变更,以招聘系统公告及准考证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
1.招聘系统相关功能的截止时间为程序设定,到时即自动关闭。
2.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后续环节的时间安排和应考要求,请考生届时关注招聘系统及招聘单位公告。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法。
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当报考比(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5: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结合报名情况提出,经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同意并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后统一在招聘系统公布。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和科目代码,否则以“0”分计。
2.符合笔试加分规定的加分对象、加分分值及所需证明材料等详见《报考须知》。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各项加分,合格线为60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开始查询时间以笔试成绩发布为准。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均须参加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资格复核人选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将在招聘系统及时公告。资格复核需提供的资料明细详见《报考须知》。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可获取《面试通知书》。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核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1.免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面试成绩;
2.需要笔试的岗位: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如遇综合总分相同,按以下规则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3.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会同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对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人员(如2026年应届毕业生等)可先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限内(详见《报考须知》)提供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参加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从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造成岗位拟聘人数不足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市卫健委同意后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报市卫健委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资料(含个人人事档案)。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资料的,拟聘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并与招聘单位协商一致后报市卫健委核准,可适当延长资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原则,由中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在招聘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招聘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政策、岗位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单位,网络技术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招聘系统网站服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详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联系表(2026年5月)》(附件2)。
(七)体检、考察、试用期等规定,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考须知(2026年5月)
附件2: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联系表(2026年5月)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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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设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症、强迫症、焦虑症、物质成瘾、自闭症、学习障碍等相关专病的日常、夜间、周末门诊,年门急诊量近50万人次。设有急重症精神障碍病区,以及心理、老年、儿少、睡眠障碍、中西医结合、物质依赖等21个亚专科病区。还拥有3.0T核磁共振机、62排螺旋CT、近红外脑功能定量成像仪等大型医用设备,为患者提供多样化诊疗服务。
医院目前拥有:
5大中心:福建省精神医学中心;福建省精神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厦门—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精神卫生合作中心。
4大基地:*********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重点专业基地);国家心理健康宣传示范建设基地;国家强迫症诊疗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医院秉承科教强院理念。近年来,医院的中西医结合精神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等多个学科获评省市重点学科。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福建医学科技奖三等奖1项、厦门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第二完成单位)。
医院实施人才战略。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思路,通过成立厦门市精神卫生专家学术委员会、签约名医专家团队、聘请双主任、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措施,链接国内外******名医专家团队优势资源,引智帮扶人才“造血”。同时选派业务骨干赴加拿大、美国、泰国、北上广等地进修培训,培养出多名市本土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杰出人才,夯实人才梯队。
医院始终把履行公益性职责放在首位,不仅承担民政、公安、司法、残联等领域的精神疾病防治任务,还接受公检法等部门委托,承担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工作,年均业务量占全省三分之二,为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律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牵头组建福建省精神医学专科联盟,力促优质精神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选派业务骨干赴新疆、西藏、宁夏、临夏州等贫困地区开展精准帮扶,全面提升当地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医院始终落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求,以“守护心灵·启航未来”党建品牌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先后获评“全国助残先进单位”、“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示范医院”、“中国南丁格尔先进志愿服务队”、“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福建省******国家******人第九次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医院将以创建高质量区域医学中心,高水平医学研究中心为目标,建设成省内第一、华东地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的精神专科医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满意的精神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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