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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正镶白旗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202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盟委编办下达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现就正镶白旗202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上三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四)“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2024年度、2025年度)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4年度、2025年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日在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1日(不含)至2008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的。对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取得中、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不含)以后出生);
7.部分岗位要求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或生源(参加高考且高考入学前为锡林郭勒盟户籍),对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聘人员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受岗位户籍(或生源)要求限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非全日制学历应聘人员学历条件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对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的2026年应届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准备参加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往届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5月11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人员(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的人员);
8.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岗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报名网站:http://www.nmgkszx.com
4.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在2026年5月14日15:00至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转为“普通岗位”后,产生合并关系的,将其招聘计划数直接合并到相同招聘条件的“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于2026年5月14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含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因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转为“普通岗位”的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
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5月18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调整后的岗位于2026年5月18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6.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手机自拍照不予通过审核)。
7.报名需要上传的材料: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由本人签字后上传);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应聘限制户籍(或生源地)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保留在区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户籍注销页或原盟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和退出现役登记表;
(6)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日在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和退出现役登记表;
(7)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报名材料均以PDF格式或者图片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拍照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应聘人员须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8.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在审核栏中说明理由予以退回;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高校毕业生”岗位、“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20:00。
3.“普通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20:00。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
2.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参加笔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眼科医师、妇科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测试”;康复治疗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康复治疗学专业知识测试”;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专业知识测试”;中医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学专业知识测试”;影像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影像专业知识测试”;预防医师岗位笔试科目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测试”。
4.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0.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6.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成绩+政策加分。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在印发聘用文件之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8.对无人报名或笔试后形成的空缺岗位,可从符合调剂招聘条件人员(符合调剂招聘岗位应聘条件,笔试试卷相同、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剂招聘。
9.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zxbq.gov.cn/)、健康正镶白旗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
1.从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zxbq.gov.cn/)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聘用人员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用人单位要在聘用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备注栏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对有关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岗位回避、履职回避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正镶白旗公开招聘医疗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小组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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