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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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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南京中医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3日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3日9∶00-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3日-12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3日9∶00-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招聘要求的相关信息及提供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导致初审、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按要求填写学习经历(具体学校、专业及起止年月)及工作经历(具体单位、职务及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科研成果”栏中须详细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材料信息”栏中上传招聘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1)身份证正反面;(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2026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工作经历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前;(4)按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学术成果、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中医药大学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核。
(二)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自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起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中医药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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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学校拥有仙林、汉中门、泰州三个校区。设有11个学院及第一、二、三临床医学院等教学机构,拥有15个附属医院和3个附属药企。学校现有在校生2万余名,教职工近2千人。
学校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为支撑协调发展,秉承“学贯中西,至精至诚”的办学理念,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学校现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4个,“十四五”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33个。学校是全国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取得优异成绩,中医学、中药学等主干学科位居全国前列。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化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和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前1‰。学校入选U.S.News“全球最好大学排名”榜。2020年至2022年,中药学连续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榜位列第一。2016年起,学校连续7年在《中国大学评价》中综合排名位列全国中医药院校第一。
学校始终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名中医、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学者、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等一批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建设了一支富有发展潜质和创新活力、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一流师资队伍。
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现有本科专业37个,涉及医、管、理、工、经、文6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江苏省品牌专业10个。学校与中科院上海药物所、中国中医科学院、康缘药业等知名院所企业合作,联合培养卓越医生(中医学9年本博一贯制、“5+3”拔尖创新人才)、卓越科学家(中药学“4+5”本博连读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工程师(中药学/药学本硕连读拔尖应用人才)。
学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拥有中药制药过程控制与智能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国家发改委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技术转移示范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总数均位列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
学校主动融入世界潮流,不断提升中医药教育和文化交流的国际化水平。2010年6月20日,习近平主席出席我校与RMIT合作建立的中医孔子学院揭牌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对我校办学水平给予高度评价。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国际针灸培训中心,是教育部批准接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及台港澳地区学生的首批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已培养留学生3万余名。学校与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或学术团体及机构交流合作,先后建立了8个海外中医药中心。由我校举办的瑞士中医药大学是瑞士官方唯一认可的中医药大学,也是欧洲第一所可授予中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独立中医药大学。
立足新发展阶段,学校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根江苏、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坚持特色发展,不断追求卓越,努力将学校建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一流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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