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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112

  • 招聘职位:
  • 中药学教师、康复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老年保健与管理教师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硕士起
  • 亮点:
  • 免笔试
  • 报名时间:
  • 2026.3.16-2026.3.24 即将报名
  • 联系方式

  • 联系:
  • 王营洁 去报名
  • 电话:
  • 0527-84826808
  • 官网:
  • www.jssqwx.com/
  • 地址: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湖滨新区学成路6号导航
  • 招聘要求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市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正式事业编制7人、备案制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316日至2008324日之间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指1980316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指1975316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1.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8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8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期间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2.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316日,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需为非社区类高级职称。

    5.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202692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suqian.gov.cn/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宿迁市(市属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weisheng_)。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3169:0032416:00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63169:0032512:00。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3.陈述申辩:20263169:00 32516:00。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陈述申辩。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3169:0032517:30

    5.缴费确认:20263169:0032612:00

    (三)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最后一天报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和申辩。

    2.应聘有笔试岗位的人员,通过初审后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确认后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无笔试岗位的人员初审通过后即报名成功,不缴纳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应聘人员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第01-06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开考;第07-10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499:00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笔试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6411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5.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6.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二)报名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第04-06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第01-0307-10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第01-03岗位复审时间暂定2026330日,其他岗位复审时间另行发布。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布。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3.递补规则: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单位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面试缴费: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缴纳面试费用100/人。

    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分批次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01-03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04-10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合成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1.笔试+面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发布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仍相同的或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外,其余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宿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01811日起,应聘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监督电话: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

    1:宿迁市卫健委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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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是200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由市政府举办的卫生类中等专业学校,也是宿迁地区唯一的医学类院校。学校为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占地420亩,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学校建有护理实训中心和医学考试中心两个国家级基地。学校主要承担三项职能:全日制学历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在职人员医学培训。
    学校开设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其中护理为主干专业。学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有五年一贯制高职、中高职衔接学历教育、普通中职3种形式。
    在2022年宿迁市职业学校教学能力比赛中,学校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5个团队入围省决赛,获得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在2022年度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校荣获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近年来,学校在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学校被评为“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护理实训基地被认定为“省现代化实训基地”,护理(中职)专业被评为“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化专业群”,护理专业(高职)被联院认定为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学校护理虚拟仿真实训基地被遴选为江苏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中职),护理实训基地成功创建为宿迁市“教学做合一”教学实验点,大学生创业基地被评为“2020年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学校先后荣获“技能大赛省赛金牌奖”、“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市先进职教教科研基地”、“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职业教育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省五四红旗团委”、“省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省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市五四红旗团委”、“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市绿化模范单位”、“市首批职业教育教科研基地”、“市成人仪式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特色发展,加强内涵建设,为建设成为服务地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高职院校而奋斗。
    (数据截至2023年3月底)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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