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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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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454

  • 招聘职位:
  • 公卫医师、口腔医师、超声医师、检验医师、放射医师、中药药剂师、中医医师、财会工作人员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本科起
  • 报名时间:
  • 2026.3.4-2026.3.6 已结束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咨询处 去报名
  • 电话:
  • 0951-6882092、0951-6882064
  • 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导航
  • 招聘要求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人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共招聘10个岗位11人,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现役军人;

    9.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1.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5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层次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订阅号发布,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订阅号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平台,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平台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的方式。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考生报名前需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填写《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照片要求为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此照片作为准考证照片。

     

    3.报名考生还需填写《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插入电子照片后,彩色打印纸质版1份,资格审核时交审核工作人员。照片要求为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现场资格初审:考生扫码填写《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和彩色打印《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携带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到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区(兴庆区文化西街56号)门诊楼11楼会议室进行审核。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或弄虚作假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初审须提供的资料及资料排序:

    ①纸质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报名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1份(有效期内)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有效期内)

    ⑥相关专业资格证、执业证、住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⑦若本人无法来现场参加资格初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初审,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1份(附件4)。

    应聘者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以便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信息填写不全者初审不予通过。对属于不得应聘情形、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公开招聘报名秩序的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中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中药师(中级)岗位资格证、检验(中级)和放射(中级)岗位资格证的,如果考生报名时已通过以上相关证件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亦可报名,待上岗前再提交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笔试前按照笔试公告通知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及面试考试。(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考试均需持准考证入场)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

    1.笔试工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将通过指定平台发布公告。

    3.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4.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为准。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指定平台公布,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由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复审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资格复审工作重点核查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资格复审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

    5.应聘者填写《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3)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工作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6.若本人无法来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4)。

    7.若应聘者自行放弃应聘资格,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原件或传真(扫描)发送给招聘单位审核工作人员留存。若应聘者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工作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知,并要求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按规定时限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中组织开展。

    2.面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将通过指定平台发布公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技能水平等方面内容,重点测评综合素质。

    4.面试公告将提前7日通过指定平台发布,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5.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指定平台公示。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为进一步体检和考察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通过指定平台发布。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2.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指定平台发布。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6.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九)公示及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平台上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提请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十)备案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经所属辖区卫健局核准后,进行备案。

    七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前,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2.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九咨询与监督

    (一)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1-6882092 6882064(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二)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接受咨询和监督举报的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2: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3: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4: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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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下属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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