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及时接收医院招聘通知
招聘职位
分享职位 42
招聘要求
抚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抚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82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事业岗位表》)、《抚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卫生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抚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6年2月4日9:00至2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jxsrskszx/fzsrsksw/pc/list.html),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月11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不得退费,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2月4日9:00至2月8日17:00,低保保障家庭、脱贫户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可向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相关要求见《报考指南》。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将于2月6日、7日17:00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四)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被核减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注册报名。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审查、递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时间为3月28日上午,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时间为3月29日上午,考点均设在抚州市。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5)。
3.考试方式。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考生按报考岗位笔试科目类别作答题本相应部分。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在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抚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定各类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为5人的岗位按12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入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面试方式详见《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中对面试成绩占比未作特别规定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事业岗位表》对面试成绩占比另有规定的的从其规定,总成绩计算以此类推。
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予递补。
(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报考《卫生岗位表》招聘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聘用人员均纳入编制管理,具体编制类型见《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此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执行现行事业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和《事业岗位表》、《卫生岗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属考务、报名中的技术问题及减免考试费用问题,请咨询抚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市卫健委机关党委**;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市卫健委人事科**,咨询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东乡区:**;
南城县:**;黎川县:**;
南丰县:**;崇仁县:**;
乐安县:**;宜黄县:**;
金溪县:**;资溪县:**;
广昌县:**;高新区:**;
东临新区:**。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
附件2:抚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职位信息点图片可放大

附件下载
单位简介
医院现有赣东大道院区(抚州市赣东大道1111号)和大公路院区(抚州市大公路240号)两个院区。赣东大道院区创建于1989年,为原抚州市第一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大公路院区创建于1953年,1959年命名为抚州市中医院。2021年,抚州市中医院和抚州市第一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整合,正式命名为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抚州是传统地方医学“旴江医学”和传统中药炮制重要流派“建昌帮”的发源地。“旴江医学”迄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与孟河医派、岭南医学、新安医学并称我国四大地方医派。“建昌帮”以擅长传统饮片加工炮制、药材集散交易著称,与樟树帮、京帮、川帮并称中国四大中药传统炮制流派,自古就有“药不到樟树不齐、药不过建昌不灵”之说。抚州市中医医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是“旴江医学流派”和“建昌帮”特色炮制技艺的主要承接单位,以“守正创新、仁和精诚”为院训,以“造福民众、成就员工”为核心价值观,以“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人有专长”为发展目标,坚持“名医、名科、名院”的发展战略,不断传承创新发展“旴江医学”“建昌帮”中医药事业。医院在2013年建设的旴江医学流派传承工作室,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公布的第一批全国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之一,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的旴江医学流派研究基地。医院现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旴江医学流派建设基地展厅1个。
医院两院区共开放床位450张,手术室7间。业务范围涵盖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全科医疗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有眼、外科、泌外、重症医学、骨伤、康复医学、老年病、肺病、心(肾)病、妇产、肛肠等13个住院病区,检验、超声、放射、功能、胃肠镜等8个医技科室,针灸康复中心、胃病专科、老年病专科、脊柱病专科、中风病科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针灸科、妇科、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肺病科、骨伤科、老年病科和肛肠科8个省级基层特色专科,中医重点慢性结肠炎专病1个。
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560余人,其中正高16人、副高37人、中级161人,医学博士1名、硕士16名,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家、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国医名师1人、省名中医9人、市名中医8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1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2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培训学员3人、全国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2人、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4人、省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8人。
2022年10月,抚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签署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依托抚州市中医医院合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抚州医院。以“立足革命老区、辐射中部地区、力争全国一流”为目标,将抚州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一所“强专科、大综合”的三级甲等现代化中医综合医院,成为国内一流的智慧型、学术型、人文型、开放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将围绕“做大总量、做足内涵、做精管理、做优服务、做响品牌”五个重点要求,担当作为走在前,狠抓落实开新局,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事业中争当“领头雁”、敢做“排头兵”,奋力开创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创新型、引领型、示范型全国一流综合性三级中医医院而努力奋斗!
本单位职位
热门城市搜索
法律声明:转载需标注来源康强医疗人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