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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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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全省事业单位拟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岗位限定本市、县(市、区)户籍的,应聘者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市、县(市、区)户籍〔该市、县(市、区)生源2026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市、县(市、区)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2026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82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招聘岗位对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为方便应聘,我们就招聘政策、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编制了《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指南》(附件2),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
(二)报名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可在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2: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15像素,高度不低于300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6年2月12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12日12:00至2月12日17: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6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缴费环节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查询系统核查,核查通过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费,不通过的务必在缴费期限内重新缴费。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9: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笔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应聘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
5.为便于应聘人员报考,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定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共设置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6个类别,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各类别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科目: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
202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和综合行政执法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考类别的两科考试,A、B、C、D、E类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依据;综合行政执法类考试内容以《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笔试考试大纲》为依据。
2.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分两批发布:第一批发布综合行政执法类笔试成绩;第二批同时发布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类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市(含沈抚示范区,下同)相关网站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提供集中面试服务。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招聘岗位对面试有具体要求的,从其约定),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评委与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省直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市直及以下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各市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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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下设教研室29个,三级学科41个,医疗科室82个,医技科室13个,行管科室25个,建有25个教学基地,承担8个层次、18个专业的临床教学任务。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为国家一级学科博士点,临床医学学科评估跃升进入全国前30%。中西医结合临床为国家教育部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辽宁省中西医结合疑难危重病重点实验室;拥有辽宁省肝胆胰肿瘤分子靶向药物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心律失常机制研究重点实验室。临床护理学、心血管内科、肾病科、重症医学科、骨科、中西医结合外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内分泌科、皮肤科、急诊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数量在地市级医院处于领先地位;同时拥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4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省中医重点专科,市级重点学科16个。大连市快速提升医疗软实力,医院以绝对优势获批脑血管、心血管诊疗中心、临床实践技能培训中心、重症医学中心4个中心17个基地。在国内率先整合急诊、门诊、住院于一体,按国际化标准打造的心血管病诊疗中心全新开诊,平均救治时间60分钟,超过心血管病国际“黄金90分钟”的救治标准。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被国家科技部授为“国家级干细胞移植与再生医学科技合作基地”,使医院成为该领域全国第二个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医院;首次获批2016年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被发改委授予“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并入选首批30家国家级干细胞临床试验备案机构,为东北唯一备案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作为国家重点支持6个项目之一,获批成为全国唯一开展小儿脑瘫干细胞治疗研究单位。2018年,大连市与我院共建东北首个校地合作新型研发机构——大连干细胞与精准医学创新研究院,打造新型、高效的一对多研发及生产模式。2022年顺利完成中国首个干细胞治疗小儿脑瘫,获国际认可。2023年,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落户医院,辽南唯一。
医院以“急症患者、疑难病患、高新技术、危重病患”为医疗服务定位。拥有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心血管学科获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神经疾病区域医疗中心、骨科区域医疗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评估。中西医结合临床外科获评国家区域专科诊疗中心。2015年,中国胸痛中心落户医院,大医一院成为辽宁省首家省直医院的国家级胸痛中心。全国自贸区率先成立干细胞与中医药协同创新示范中心,成立东北首个腹痛中心。获批中国“妇科恶性肿瘤MDT示范单位”、全国慢性气道疾病规范化管理建设项目,为首批28个国家日间医疗质量规范化管理哨点医院之一,蝉联国家“五星高级卒中中心”。辽宁省中西医结合疑难危重病重点实验室为省级重点实验室;拥有辽宁省首个再生医学与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神经系统重大疾病发病机制研究重点实验室。神经病学已成为辽宁省高等院校一流特色学科。拥有5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拥有8个省级医疗中心,分别为辽宁省干细胞临床应用研究中心、辽宁省急症医学中心、辽宁省心律失常治疗中心、辽宁省骨关节疾病治疗中心、辽宁省中西医结合胆胰疾病治疗中心、辽宁省心身疾病治疗中心、辽宁省远程会诊区域医疗中心、辽宁省急症护理培训中心。2014年,首次获批四个重大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重大行业公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及辽宁省省直医院重大疾病临床诊疗能力重点建设项目相继落户。
医院拥有职工4000余人,有10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32.6%的医生具有博士学位,医院拥有众多国内外知名的医学专家,其中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1名;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终审评委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42名;博士生导师67名;300余人有国外研修经历;1332人次在相关学术团体任职,其中8人次在国际级学术团体,389人次国家级学术团体任职,523人次在省级学术团体任职,21人担任SCI期刊编委,51人担任中华牌杂志编委。624人次在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任职,其中国家级115人次,省级288人次,任国家级主任委员2人次(含学组),国家级副主任委员7人次(含学组),省级主任委员11人次,省级副主任委员45人次。
2000年至今共承担市级及以上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960余项,其中主持国家级课题312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等8项;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46项。SCI收录的文章达1844篇。近年来有数百项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其中以心房颤动的介入治疗、肺栓塞介入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急腹症、多层螺旋CT冠状动脉成像术、干细胞移植术、钬激光和关节镜治疗关节疾病、小肝癌和小肺癌早期诊断、微创外科、膀胱癌的综合治疗、脑血管疾病的治疗、波前相差引导下准分子激光个体化角膜切削术等为代表的一批医疗技术达国内先进水平。在发挥传统技术的基础上,近两年,医院不断鼓励创新技术,完成国内首例术中结合腹腔镜的SpyGlass胆道探查术;全国首例兼具生理性起搏及自动核磁检测功能的ICD植入术;全国首批CartoV7PRIME高密度标测指导下复杂房扑消融;完成东北地区首例INBONE踝关节置换;泌尿外科成功完成东三省首例泌尿系统3D腹腔镜手术;完成东三省首例“核磁共振+三维立体超声融合前列腺穿刺活检术”;胃肠外科在东三省率先开展早期胃癌的PPG技术、免疫导航引导下胃癌根治术;耳鼻喉科在东三省率先开展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的semont和barbecue法复位技术,并成为东北地区唯一的中华医学会“眩晕临床诊疗中心”;在东三省率先应用Rhythmia智能高密度标测系统完成2例复杂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术。完成东北地区首例运用VR及3D打印技术完成脑肿瘤手术;完成东北首例4K胸腔镜下肺癌根治术;东北首例输尿管覆膜支架(URS)置入手术;东北首例腔镜甲状腺癌侧颈淋巴结清扫术;东北首例关节镜下喙锁韧带重建术;东北首例开角型青光眼CLASS手术;东北首例超选择性肾上腺动脉化学消融术;率先在东北地区运用虚拟及3D打印技术完成脑肿瘤手术、自体软骨细胞移植治疗技术、应用Rhythmia智能高密度标测系统完成复杂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术。消化内镜科成功完成辽宁省内首例“经口内镜下环形肌切开术(POEM手术)”;胸外科在省内成功实施首例3D螺旋CT定位导航+3D胸腔镜下肺癌根治术;腹腔镜外科在省内率先开展腹腔镜下的胰头十二指肠切除手术;腹腔镜外科成功将腹腔镜技术应用到减重手术中;在省内率先开展心衰超滤治疗新技术;完成省内首例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同期ERCP胆总管取石术。患者在大连就能得到高精尖的诊疗服务。编撰国内首部肿瘤心脏病学临床实践指导专著《肿瘤心脏病治疗手册》,完成《实用外科手术学》再版工作。
医院为国家卫生计生委专科医师培训首批试点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卫生计生委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和心律失常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卫生计生委骨科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国家神经介入进修与培训基地、国家甲状腺微创介入进修与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介入治疗推广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头痛中心、欧洲皮肤病性病学会国际视窗交流项目中国中心、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胃肠动力研究中心暨培训基地、全国准分子激光手术培训基地、全国先天性唇腭裂治疗中心、辽宁省急症护理培训中心、辽宁省“防盲治盲”培训基地、辽宁省造血干细胞移植医院。
随着学术地位的不断提高,医院每年主办和承办多次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与美国、日本、瑞典、荷兰、德国、英国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与医院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美国路易斯维尔大学合作,成立“中美妇科腔镜微创合作中心暨联合实验室”;与美国霍普金斯医学院合作,成立全国首家挂牌、东北唯一的“中美合作神经胃肠动力中心”;与英国基尔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合作,成立全国唯一“中英软骨治疗研究中心”;与法国勒阿弗尔医院集团合作,成立“中法腹腔镜临床培训中心”;与中国台湾长庚纪念医院签署合作协议;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合作,成立辽宁省首家中美联合精准医学中心;与美国耶鲁大学纽黑文医院合作成立东北首家中美日间手术麻醉合作中心。提高医院学术与国际化水平,扩大医院影响力。
医院现拥有目前国内配置最高性能最先进的西门子双源CT、PET-CT、宝石能谱CT、3.0磁共振仪、RevolutionCT、DSA、直线加速器、ECT、彩超、数字化肠胃机、辽宁省首台最先进的第四代达芬奇手术机器人Xi系统等高精尖端诊疗设备。2015年,我院继成为“亚太地区宝石能谱CT临床培训基地”、引进东三省第1台、全国第3台RevolutionCT之后,成为全球三大RevolutionCT科研及临床基地之一,也是亚太地区唯一一个同层次基地。2016年引进世界最先进的第三代心脏双源CT,为全国第四台、东北地区首台。2021年引进全国第二台、北方首台uMROMEGA超大孔径3.0T磁共振。
医院建立千分制及质量、绩效、管理“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从科学化管理逐步实现精益化管理。日臻完善的网络系统,使医院管理逐步向数字化管理过渡。从患者感受出发,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医院转型发展,2022年CMI值排名蝉联全省第二、全市首位。建立综合医院─协作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治一体化健康管理模式。成立东三省首个糖尿病多学科协作一站式诊疗平台。建立东北唯一胃肠动力多学科诊疗协作门诊,实现难治性胃肠动力疾病的多学科综合诊断和个体化治疗。获批全国16家之一的大肠癌MDT中心,新建成国家首批、东北唯一的“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全国首家“肿瘤心脏病学门诊”、东三省首家炎症性肠病(IBD)诊治联盟,东北首家呼吸睡眠障碍中心、东北唯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介入超声多中心基地”和肺血管病多学科诊疗中心、东北首家中国帕金森病一站式诊疗中心、东北首家腹痛中心。发起成立辽宁省心律失常临床医学协同创新联盟、国家呼吸临床研究中心呼吸专科联盟(辽宁首个)、大连市风湿免疫专科联盟和大连市医学影像专科联盟。
以信息化为手段,缓解患者“看病难”问题。省内率先推行“双实名制”,启动支付宝服务窗,推出“掌上医院”,在全市率先实行门诊提前半小时开诊,全面推开预约挂号,建立东北地区首家集成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医院。医院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开通“心”健康快车、“干细胞治疗小儿脑瘫志愿服务项目”“大连名医社区行”等,人才“组团式”援藏创建世界海拔最高的“三甲”医院,在援非、援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中均有出色表现。
近年来,大医一院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围绕“质量、服务、管理”三个关键点,本着“服务、创意,做什么都要好”的医院院风,通过开展“改善医疗服务专项提升活动”等方式,积极探索医院管理的新思路,将“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医院连续三次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并获得“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中国百佳最受消费者信赖的健康管理机构”、全国城市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优秀实践基地创建单位、“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及团中央授予“号、手”活动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患者满意度调查,我院在全国各大医院中位列第五,其中四个单项位列第一;在2014中国医疗机构最佳雇主大型调查中,我院位居全国12位。在“2014中国最具公信力医疗机构(三甲医院)”排行榜中,以全国第七名的优势居东三省之首。在国家卫计委举办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全国医院擂台赛”中,获得全国十佳优秀管理奖、“2015年度创新服务示范医院”、“2015—2017年全国医院擂台赛最具创新力医院”、十大人气医院、“十大价值案例”、全国医院擂台赛获全国医院擂台赛抗疫特别案例奖、全国医院擂台赛总决赛银奖及铜奖等荣耀。荣获2015博鳌?第三届中国健康服务业品牌榜“中国百家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2015年三甲医院日平均门诊量TOP100榜单,我院排名第56位,是辽南地区唯一进入榜单的三甲医院。由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牵头研制的2014年度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东北区医院综合实力排行榜发布,我院位居第六。我院喜获“2015年全国医院微信服务号”前十强、位列全国第三,北方首位。在“2015中国医院竞争力?地级城市医院100强”排行榜中,我院位居第五。获中国管理科学奖卓越奖、辽宁省公安厅“集体一等功”。2018年8月,获颁全国“人文爱心医院”,是本年度辽宁唯一获此殊荣的省直医院。2020年9月,大医一院援鄂医疗队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七年五次代表大学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获2次全国总决赛特等奖和1次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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