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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昆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残疾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工作服务地为云南省范围内的村(社区)干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7年2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2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3周岁(1972年2月1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昆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级单位)》(附件1)和《昆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区单位)》(附件2)(两个附件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报名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1.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2.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3.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4.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岗位信息表》中“2024至2026年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载明的落款时间为2024、2025、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2026年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上载明的落款时间为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7日18:00。
3.缴费时间:2026年2月3日9:00至2月8日24:00。
4.准考证打印: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10:30。
5.笔试时间: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试卷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连续进行。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6年2月2日9:00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直接搜索“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通过相关链接进行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方式一:登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免笔试岗位无需缴费,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二:网络引擎搜索“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免笔试岗位无需缴费,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电子照片一经上传成功保存后将不得更改,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确认无误后再上传,如因照片原因审核不过,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如遇到系统无法登陆、无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后超过24小时未审核的或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问题(如: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要求有疑问的,或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确认报名资格,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中“咨询电话”一栏),最终审核结果以招聘单位答复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7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7日18:00以后报名系统关闭,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6年2月8日24:00前通过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为50元/科/人,两科共100元。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缴费的,一律不予退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
咨询电话:0871—64109360。
(五)开考比例
1.有笔试要求的岗位。(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在《岗位信息表》中“开考比例”显示“3”;“是否免费”显示“否”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2)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在《岗位信息表》中“开考比例”显示“1”;“是否免费”显示“否”的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即可开考。
2.免笔试的岗位。(1)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在《岗位信息表》中“面试比例”显示“3”;“是否免费”显示“是”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2)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在《岗位信息表》中“开考比例”显示“1”;“是否免费”显示“是”的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即可开考。
以上免笔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不含1:10)的,须加试笔试,笔试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另行组织实施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官网信息(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
(六)招聘岗位计划裁减,取消或降低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边远县乡事业单位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裁减、取消、降低开考比例公告于3月4日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七)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此类人员可在2026年3月4日9:00至16: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视为改报成功。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在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八)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9日10:3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系统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及后续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后续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
(九)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提交有关材料。
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毕业证)载明的专业名称填写,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如果报考者持有“辅修专业证书”、“辅修毕业证书”等证书,不可以用来作为所学专业证明,不能用证书所载专业报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其他相应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只需要学位证的岗位以学位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5.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错峰报名,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审核不通过,错过报名终止时间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不含加试笔试岗位)均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
本次笔试考试范围以最新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报考人员依据各招聘单位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岗位信息表》“所属大类”一栏)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注意事项
(1)昆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按满分100分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笔试成绩预计5月中旬公布,具体时间根据省级考试组织部门工作进度确定。
成绩公布后3天内考生可向市人事考试院申请分数查疑(查疑电话:**),可申请分数查疑类型为: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含加试笔试的岗位),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超过1:3的,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达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免笔试的岗位(不含加试笔试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面试实施部门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2.资格复审方式
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电话、短信和相关网站(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发布的信息。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3)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4)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单位确定。
(三)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
参加笔试后,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高层次人才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边远县乡事业单位岗位,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
4.面试方式: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5.面试公告:开展面试前,请报考人员关注各单位招聘网站、县(市)区有关网站(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发布面试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电话、短信和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总分200分)=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免笔试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在招聘单位、县(市)区有关网站(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进行公布。
(五)合格分数线
1.笔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考试类别设置,并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告,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届时,请考生关注官网信息(具体请查看岗位信息表“招聘单位网站”一栏)。未发布公告的,则视为无需设置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面试当天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边远县乡事业单位岗位,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对面试成绩有其他明确合格分数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备注”或“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一栏。
3.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有明确合格分数线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备注”或“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一栏。
(六)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1.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招聘单位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划定合格线分数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2.根据有关规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及“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支援医院具有2年以上对口帮扶工作经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
(七)考察、体检
1.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2.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特别是对新招聘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可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报考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可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录(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证属实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二)根据《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面试费由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核定的费用确定。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和安排。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信息表》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由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六)根据有关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有其他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七、报名系统相关问题
如遇到报名系统无法显示、登录、填报出错等相关系统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工作人员。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八、监督电话

1:昆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级单位)
2:昆明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区单位)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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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有4个专家工作站和1个名医工作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郑加生专家工作站(肿瘤微创介入)、中国药科大学孔令义专家工作站(天然药物化学)、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成军专家工作站(肝病)、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郭述良专家工作站(呼吸)、卢洪洲教授(团队)名医工作室(艾滋病)。
医院有省级重点专科4个(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科、传染病重症医学科、老年病科)和培育项目1个(结核病科),市级重点专科5个(肝病科、结核病科、艾滋病科、传染病重症医学科、关怀科),设有3个昆明市市级研究中心(昆明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昆明市肝病研究中心、昆明市结核病临床研究中心)、1个昆明市重点实验室(昆明市结核病重点实验室)、30个市级诊疗技术中心和3个区级科技创新团队,是中华护理学会传染病专科护士京外培训基地、云南省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主委单位、云南省药学会传染性疾病药学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昆明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单位、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传染病医疗救治中心”。
医院分为吴井、长坡两个院区,编制床位1200张。2023年职工总数1341,卫计人员1176,其中高级职称198人、硕导29人、博士6人、硕士154人;省科技厅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人;云南省卫健委医学医学领军人才2名、云南省卫健委医学医学学科带头人1人;云南省卫健委医学学科后备人才1人,昆明市科技局学术技术带头人7人,后备人才2人,昆明市春城人才计划“春城名医”10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昆明市突出贡献专家2人,官渡区科技局学科带头人5人;昆明市卫健委“十百千”工程培养对象98人:其中“十”工程培养对象1人;“百”工程培养对象18人;“千”工程市级知名专家6人;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1人;后备人选79人。
设有中西医结合结核病科、耐药与重症结核病科、综合结核病科、介入结核科、结核病临床检验中心、肝病综合科、肝病介入科、肝病免疫科、肝病消化科、性病与艾滋病科、感染性疾病及儿童传染科、重症医学科、关怀科、肿瘤科、骨科、普外科、胸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心内科、内分泌科、综合内科、血液净化中心、介入导管室、预防保健与慢病管理中心、体检中心、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功能科、药学部、公共实验室、营养科等临床及医技辅助科室。
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综合性传染病医院,为群众提供方便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医院业务范围辐射全省、周边省份和东南亚国家,近年来与美国斯坦福大学、瑞典隆德大学及泰国宋卡王子大学、越南国立肺科医院、柬埔寨马德望省立医院、印度尼西亚廖亚大学、缅甸卫生部国家结核项目办、老挝友谊医院等东南亚一带一路国家的专业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学术和技术交流,连续主办了七届东南亚感染性疾病新进展国际研讨会,随着专业细分及学科交叉的不断深入,逐步形成了“精专科、强综合”的格局。
2017年以来医院陆续加入了“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国家肿瘤微创治疗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北京亚太肝病诊疗技术联盟”,在京昆医疗协作联盟的支持下成立了亚太肝病诊疗技术联盟云南省联盟、成为全国结核病医院联盟和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医院,是西南结核病医院联盟的副主委单位,是全国首批上线的结核病互联网医院,是全国传染病医院管理创新学组的委员单位,2021年加入了国家传染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分中心和重庆医师协会肺结节与早期肺癌诊治管理中心分中心。
结核病临床研究中心在耐多药结核的诊治、中西医结合肺内外结核的治疗、肺结核及结核并发症的介入治疗、骨关节结核的外科治疗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21年成为云南省胸外科ERAS示范病房,可实现全年龄跨度、全身结核的一站式综合优质诊疗服务。肝病临床研究中心在感染性肝病如乙肝、丙肝、戊肝等和非感染性肝病如自免肝、脂肪肝、药物肝损伤等诊疗方面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在“成军专家工作站”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脂肪肝的研究及全程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人工肝治疗经验,开展了肝硬化及上消化道出血的内镜治疗,在“郑加生专家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了肝癌与肺癌的微创介入消融手术,具备开展肝癌的肝动脉灌注栓塞、肝血管瘤灌注栓塞、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下腔静脉滤器植入等介入手术的能力。医院建立了HIV初筛和确证实验室,具备开展暴露前后预防、抗病毒治疗、机会性感染治疗、母婴阻断、HIV外科手术等完善的艾滋病诊疗体系。感染性疾病科对发热感染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及虫媒传播疾病的诊疗水平省内领先。重症医学科对重症肺炎、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药物毒物中毒以及重症艾滋病、重症结核、急慢性肝衰竭、破伤风、脑炎等感染性危重症有丰富的救治经验。心内科/内分泌科建立了智慧化高血压诊疗中心,设立糖尿病专科护理小组,具备完善的糖尿病全程管理机制,可开展冠脉介入、心脏起搏、主动脉瘤腔内隔绝术等介入治疗。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在“郭述良专家工作站”的指导下,电磁导航支气管镜、超声支气管镜针吸活检术(EBUS-TBNA)、呼吸ROSE快速诊断等介入新技术的应用提升了肺部结节鉴别诊断与精准施治的一体化诊疗能力。骨科在省内率先引入了SuperPATH微创人工髋关节置换术,完成国内首例掌指关节结核定制化3D打印人工关节置换术,开展创伤骨折、骨肿瘤、骨与脊柱关节结核手术,腹部外科开展腹腔镜术、肝叶切除术以及其他腹部结核手术,胸外科开展肺肿瘤、各种结核病灶清除和肺叶切除等手术。妇产科是昆明市三病(艾滋、梅毒、乙肝)母婴阻断诊疗中心,致力于为产科感染性疾病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从孕前检查评估、孕期产检管理监测到分娩时处理、产后随访,全程为乙肝、梅毒、艾滋病孕产妇提供专业、规范、权威的服务,多年来在我院规范治疗及管理的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无一例感染。医院血液净化中心是“全国人工肝及血液净化技术示范中心”,分室分机,对各种感染性疾病患者及普通患者按感染途径进行分区专人专机治疗,确保患者到我院治疗的安全。为终末期病人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关怀科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是云南省最早实施安宁疗护的三甲医院,是“昆明市安宁疗护技术中心”,2019年6月与瑞典隆德大学签署协议合作共建“中瑞安宁疗护中心”,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安宁疗护实施规范,填补了云南省安宁疗护服务标准的空白,2017年成为昆明市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医院,2021年成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努力实现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2022年10月在官渡区民政局完成了养老机构备案,改造养老床位30张,配备医疗服务设施,为入住老人开展医疗和护理服务、生活照护和社会服务,同时依托“官渡照护”为医院周边小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慢性病、终末期等老年人开展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医院检验科在病毒性肝炎、结核、艾滋病及其他传染病的临床检测方面处于省内领先水平。体检中心是昆明市慢性传染性疾病筛查管理中心、昆明市新发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中心,是全市唯一具有传染病筛查管理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
以云南省传染病临床医学中心为平台,牵头建立了云南省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目前已签约专科联盟56家,并在全省建立了“高建鹏专家团队工作站(嵩明、东川/肝病)”、“李明武专家工作站(祥云、禄丰、蒙自、泸西、宁蒗/结核)”、“刘俊专家工作站(宁蒗、蒙自/艾滋病)”和“陆霓虹专家团队工作站(罗平、元江、新平、通海、广南/呼吸介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及同质化服务的提供,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扩大与省内外及东南亚国家传染病专业机构间的协作范围,积极搭建东南亚感染性疾病联盟的平台,通过医疗合作、学术交流、项目、科研等方式带动区域内传染病防治水平的共同提升。
近5年来医院在科研创新方面成果显著: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云南省部级立项25项,厅级项目立项19项,昆明市科技局立项100项,昆明市卫健委课题61项,国家级引智项目1项、省级引智项目3项、市级引智项目9项,区级项目7项;获云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云南省卫生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1项,昆明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官渡区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医院承担着昆明地区的传染病临床诊疗、预防控制、应急救治、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是昆明市及云南省传染病疫情防控的重要力量,为保障昆明市乃至云南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作为昆明市的定点收治医院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救治体系,980名医务人员投入防控第一线,鏖战40天,排查发热患者2575例、隔离疑似病例和医学观察502例、救治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39例,取得治愈率100%、危重病例抢救成功率100%、确诊患者零死亡、零漏诊、医务人员零感染的阶段性胜利。2020年9月到2022年10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医院严守院感防控底线,不断提高医疗救治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同质化水平,提升新冠肺炎救治能力和救治效果,以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标准圆满完成近600例输入病例和本土病例的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工作,仍然保持了确诊病例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的成绩。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开始了转向和转段。11月13日,市三院紧急改造长坡院区,一周内扩建出新冠患者总床位500张,11月15日至21日共收治487名阳性患者。11月22日,位于昆明市滇中新区智能终端产业园内的昆明方舱医院启用,作为托管机构,市三院在前期做好布局、流程、架构、物资储备、网络调试、人员培训、实地演练等准备的基础上,以高度的责任感举全院之力在接到任务后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最后的开舱准备,从11月22日开舱至12月15日闭舱,方舱医院投入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警力、保洁、保安等人力达到1060余人,共收治新冠患者6300余名。2022年12月7日,“新十条”落地实施,疫情防控重点明确从“防感染”到“保健康、防重症”转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院党委和领导班子及时研判、加强调度、统筹规划、攻坚克难、集中优势力量,全力保障群众就医需求,整合各病区床位,打通发热门诊、急诊、五个感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包括RICU、心内科包括CCU、老年科、妇产科、外科、血液净化、ICU的收治环节,两院区用于收治新冠患者的病床占全院床位总量的85%,收治新冠重症患者1815名,在做好新冠患者救治的同时,结核、肝病、艾滋病、妇产科等病区依然做到了“应收尽收”,确保了普通患者的诊治需求,展现了作为定点收治医院的责任与担当。
2003年被卫生部、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彰为“全国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集体”;2005-2007年度、2008-2010年度及2011-2015年度三次获得“云南省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先进集体”荣誉;2009年、2012年、2015年连续三次被授予“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2013年被评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多次获得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实绩突出班子”等表彰;2017年艾滋病科获得国家卫计委授予的“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国优质护理服务表现突出病房”称号及云南省卫计委授予的“云南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9年在“健康春城?最美医者”评选活动中同时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光荣称号;2020年白劲松副院长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表彰,医院荣获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重症医学科主任夏加伟、感染性疾病及儿童传染科主任黄瑛荣获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表彰,感染性疾病科杨雪梅护士长获中华护理学会授予的“杰出护理工作者”荣誉证书及奖章,感染性疾病及儿童传染科获得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共同授予的一线女医务人员集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医院党委荣获“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感染性疾病及儿童传染科主任黄瑛荣获“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1年长坡检验科王霖主任获得中共云南省委授予的“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共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支部委员会荣获“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结核病临床研究中心获昆明市“健康春城?最美医者团队”称号。2022年隔离病区主任姜建杰和隔离病区团队获昆明市“健康春城?最美医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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