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位详情 2026-4-14
- 岗位:全职
- 年龄:不限
2、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主治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5、2026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者可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临床医学专业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需为精神卫生专业。
(具体招聘要求,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第二季度招聘公告”)
联系方式(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单位简介
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始终秉承“团结、奋进、精医、至善”的院训,坚持“换位相待、贴心呵护”的服务理念,努力把医院建设成为“‘以患者为中心,以安全为前提、以发展为目的’成都北部康养三甲医院”。近年来,先后荣获“人文创新案例”奖、“第八届全国品管圈大赛二级医院专场-B圈组”三等奖、“四川省第七届品管圈大赛”三等奖等殊荣,连续多年荣获精神卫生工作先进区县。
医院始建于1992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二级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占地面积23393.89㎡,建筑面积11543.51㎡,业务用房面积8846.10㎡,编制床位188张,开放床位442张。设有门(急)诊室、心理咨询室、心身(老年)科、急性精神科、慢性精神一科、慢性精神二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医技科室,其中,心身(老年)科为医院重点科室。配备有经颅磁刺激治疗仪、脑电仿生电刺激仪、计算机心理分析仪、心理CT、全进口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MECT)、多普勒超声诊断仪、DR机等医疗设备。
主要负责编制全区精神卫生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精神卫生防治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负责出入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网络报告及分转工作。负责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阳光救助工作。负责全区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承担全区社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开展精神卫生防治业务培训和业务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工作和诊断复核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全区精神心理卫生教学、科研及人民群众心理卫生咨询、干预等工作。负责养老服务、培训等。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信息
- 公司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青白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 法定代表人王敏
- 成立日期-
- 企业类型-
- 经营状态开业
- 注册资金54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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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26-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