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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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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公告

招聘职位

 分享职位  60

  • 招聘职位:
  • 全科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招聘要求:
  • 全职,应届生本科起
  • 亮点:
  • 人才引进
  • 报名时间:
  • 2026.9.15-2026.9.23 已结束
  • 联系方式

  • 联系:
  • 人事科 崔嵛 去报名
  • 电话:
  • 0470-7379702
  • 官网:
  • www.hlbrmhc.com/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兴安西街导航
  • 招聘要求

    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人才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事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迫切需求,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工作。

    一、引进人才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76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26人,企业引进人才50人。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日之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9)202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参加本次引进人才报名。

    (10)“双******”建设院校名单按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建设高校名单中42所******大学建设高校名单执行;“双******”建设学科名单按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双******”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的学科名单执行。

    (11)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院校;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须为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按当年度或上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执行)。

    2.年龄条件: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2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1975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7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00至9月23日17:00,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以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岗位需求表》中引进人才单位指定邮箱。有关岗位方面的其它问题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各引进人才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岗位需求年度内有效,不受本次公告报名时间限制,详情请与《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中学院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内蒙古猛犸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请与《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中公司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同一部门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市本级资格审核工作由引进人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满洲里市资格审核工作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及满洲里市人社局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扫描件和毕业证书原件扫描;

    (5)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提交本人承诺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详见附件3、4);2027年毕业的国外留学人员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处公证的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和本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

    (6)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人员或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

    (7)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本次引进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4.同一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市本级加试工作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满洲里市加试工作由满洲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评估认定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进入评估认定环节人选在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网、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

    (三)评估认定(不含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1.按照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评估认定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评估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网、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

    2.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市本级加试形式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议定,满洲里市加试形式由满洲里市人社局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网、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公示。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与审档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网、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查实后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决定是否引进的结论。

    (七)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引进人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人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学院)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

    **(呼伦贝尔市融媒体中心)

    **(呼伦贝尔市投资促进中心)

    **(呼伦贝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

    **(满洲里市教育局)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满洲里片区管委会)

    四、其他要求

    (一)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将在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网、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官网及呼伦贝尔人才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公示阶段发现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

    3.2027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

    5.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

    6.具有其他影响聘用资格情形的。

    1、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2、2026年秋季呼伦贝尔市企事业单位赴高等院校引进人才报名表

    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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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是呼伦贝尔市****的一所集精神医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教学、科研、戒毒戒酒、精神康复、心理危机干预和司法鉴定等为一体的国家精神专科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临床心理学研究基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项目“中国精神障碍队列研究”协作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北京回龙观医院协作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实践教学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教学医院、包头医学院教学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精神卫生教学实习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呼伦贝尔学院心理学教学基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
    经过40余年的发展,医院已经由单纯治疗型转向预防、治疗、康复、回归社会一体化;从单纯药物治疗转向药物、心理、行为、物理、音乐、中西医结合、康复训练等多种治疗;从重视对患者服务转向既对患者服务,又为全社会精神卫生健康服务;从封闭式管理转向开放式管理的新格局。
    医院占地面积近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1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病床使用率近100%。拥有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医护队伍,本着“科教兴医,人才强院,多极一体,医防融合”发展战略和“呼伦贝尔区域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防治中心(两个中心)”发展定位,医院开设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院区、门诊(总院区门诊、海拉尔门诊、扎兰屯门诊、满洲里门诊、扎赉诺尔门诊、阿荣旗门诊)、儿少精神科、急性精神科、慢性精神科、精神康复科、酒精与药物依赖治疗科、老年精神科、情感障碍治疗科、重症精神科、临床心理科、内科、中西医结合科、健康管理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功能检查治疗科、无抽治疗室等临床和医技科室。
    医院现开展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精神发育迟滞、器质性精神障碍、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多动症、睡眠障碍、心理减压、不良情绪宣泄、心理测试、青春期心理问题调理、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体检、康复训练等精神(心理)专业服务,同时承担呼伦贝尔市心理卫生协会、精神卫生学会、心理健康援助热线等社会公益性工作。

    医院现配备有核磁共振、全身螺旋CT、移动DR、床旁彩超诊断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血药浓度检测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常规设备,近红外脑功能成像系统、脑功能分析仪(脑ET)、睡眠分析仪、心理CT系统、精神压力分析仪、脑诱发电位仪、眼动检测仪、超声骨密度分析仪等专科诊断设备,智能音乐放松系统、认知损害矫正系统、经颅磁刺激仪、多媒体大脑生物反馈治疗仪、智能宣泄放松系统等专科治疗设备和百余台康复器械。

    医院曾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中国医师协会杰出精神科医师星火燎原奖、中国医师协会“人文爱心医院”、中国医院质量管理(医疗)优秀奖、全区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全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文明单位、自治区百姓口碑金奖单位、自治区卫生单位、自治区医师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健康促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呼伦贝尔市文明单位标兵、呼伦贝尔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呼伦贝尔市卫生系统创建“三好一满意”活动先进集体、呼伦贝尔市“践行生命至上、守护人民健康”先进集体、呼伦贝尔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呼伦贝尔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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