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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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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招聘护理、超声、临床工作人员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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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职位:
  • 护理工作人员、超声工作人员、临床工作人员
  • 招聘要求:
  • 全职,社招,派遣大专起
  • 报名时间:
  • 2026.8.20-2026.8.27 已结束
  • 联系方式

  • 联系:
  • 党政办公室 宁老师 去报名
  • 电话:
  • 0871-67845102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宝峰镇万水路23号导航
  • 招聘要求

    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医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口腔科、眼耳鼻喉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等科室。医院大力推进“人才强院”战略,积极打造服务能力更强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医院发展的活力。结合医院及人员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信息(见职位信息栏)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8月27日(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四楼党政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或将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bfwsy6@126.com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个人简历(附照片、联系方式)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各1份;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由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对参加报考者的身份、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法、范围、时间、地点

    采取实践操作考核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2026年8月28日09:00。

    2.考试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

    3.考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实践操作。

    4.综合成绩由实践操作、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满分100分。

    5.综合成绩在宝峰中心卫生院院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考察、体检、聘用

    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由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组织完成。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考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薪资等其他未尽事宜由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说明。

    联系电话:0871-67845102宁老师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自行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昆明高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

    2.工作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

    3.薪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昆明市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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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晋宁区宝峰中心卫生院位于晋宁区宝峰街道办上方新街村委会万水路23号。属于国家非营利性医疗结构,于2020年创建为“省级甲等”乡镇卫生院。

    法律声明:转载需标注来源康强医疗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