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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招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下类别学员。
1.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届、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
2.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招收的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3.其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2024年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招收学员。
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往届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培训专业
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有49家,开设培训专业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骨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放射肿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检验医学科、临床病理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全科、医学遗传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等29个(基地名单见附件1,招收计划详见附件2)。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基地共70个(基地名单及计划详见附件3)。
三、招收程序
(一)信息录入、志愿填报和审核。
申请培训对象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先进行“学员注册”(https://zjyxjy.wsjkw.zj.gov.cn/)。注册后登录,进入“学员信息维护”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申请培训对象根据个人和单位培养需求填报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培训专业志愿,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一个志愿须对应一家国家基地的相应专业基地;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一个志愿对应一个助理全科基地。
申请培训对象信息录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2日0:00至7月28日24:00。送培单位审核时间为:7月22日0:00至7月30日24:00。送培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培训对象填报的信息和志愿进行审核。
(二)招收录取。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录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统一要求仅由国家基地承担,按照“公平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培训学员招收录取工作。我委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对国家基地核定了各专业的培训容量,并按照国家培训任务和各基地的招收容量下达了2024年度各专业学员招收计划和可招容量(详见附件2)。助理全科规范化培训由具备助理全科专业基地资质的医疗机构负责学员招收(招收计划见附件3)。各培训基地可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对申请培训对象进行考核后根据计划和容量进行录取。
今年延续实施面向山区海岛县住院医师提前批招收,各基地招收时间为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其他批次招收时间为8月8日8:00至8月12日18:00。(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三)统筹调剂。
各培训基地完成自主招收后,对尚未被基地录取的申请培训对象,先由各市卫生健康委和高等医学院校于8月13日8:00至8月14日18:00在主管范围内进行调剂,然后由省卫生健康委于8月15日8:00至8月16日18:00在省域内进行调剂。
(四)招收公示。
省卫生健康委在招收录取全部完成后,由各培训基地对学员招收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为:8月17日至8月23日。
(五)结果查询。
申请培训对象可在公示期后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
(六)培训报到。
新招收的学员应在9月1日前进入基地培训。
四、人员管理与待遇
培训学员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遵守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依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一)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培训基地应落实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
(二)单位委培的培训对象。
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基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所在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结合实际综合确定培养对象薪酬待遇标准。
(三)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轨培训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轨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相关高校、培训基地和专业硕士研究生三方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要加强待遇保障,保证基本学习、生活、培训和休息权益。
(四)对口支援的培训对象。
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五)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培训学员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政策。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学员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学员招收流程和要求做好招收组织工作。各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区域内学员招收统筹、指导和监管,建立分层分级培训模式,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80%的委派送出人员应委托市域内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全科医学科专业除外),山区海岛县协作帮扶的医疗机构可适当放宽向对应省级医疗机构委托培养送出比例。各培训基地要切实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主体责任,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应纳尽纳、应培尽培,招收简章中须明确专业基地招收计划、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待遇、食宿安排等)、培训质量保障措施(包括教学要求、师资力量、过程管理措施等)并重点突出“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稳步增加社会化学员招收计划,加大紧缺专业培训对象薪酬待遇保障倾斜力度,确保完成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精神科、全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等8个紧缺专业的招收计划。专业基地须根据招收计划和******可招收容量进行学员招收录取,确保培训对象总数达到“两个标准”中该专业最小在培人数要求,严禁超容量招收。
政策咨询: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顾海雷**;省医学科教中心汪淼、沈杰、陈碧玲**。
报名系统网络支持:华医网**,**。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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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医院做强精神与心理主业,开设有普通精神科、精神康复科、老年精神科、行为医学科(成瘾医学科)、临床心理科、睡眠医学科、抑郁症诊疗中心、心身障碍科、儿童青少年心理中心、脑功能检测与治疗中心等专科与亚专科。临床心理科、行为医学科是浙江省非公医疗机构特色学科。医院构建了完善的临床心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国首创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日间中心(厌学、茧居诊疗)和儿童发育行为中心(孤独症、多动症诊疗),形成了从门诊到日间管理再到病房直至回归家庭及校园的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体系。医院构建了辐射全市党政机关、社区、学校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设立了“心福工坊”等社会心理服务点,提供企业员工心理援助(EAP)、企事业单位团队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自主研发了移动式智能化心理健康智慧平台——“心晴驿站”,为全社会提供无边界的心理健康服务。
除精神专科外,“温州康宁”老年医学版块不断拓展,已建成温州怡宁老年医院、温州慈宁医院、瓯海怡宁老年医院等老年病医院,苍南怡宁护理中心等老年康养机构、正在建设龙湾颐馨医疗康养服务中心、七都国际康养中心等高端老年康养综合体。引进台湾老年病人护理模式,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诊疗,精心照护老年人群体。
整合温医大及附属医院优势专业资源,创新精神医学产学研模式,与温州医科大学联合创办了温州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学院,中加精神医学高等研究院,阿尔伯塔学院等,开展精神医学前沿科学研究及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同时全职引进加拿大阿尔茨海默病首席科学家宋伟宏院士,创建阿尔茨海默病国际诊疗中心。聘请了加拿大健康科学院院士刘芳担任温州康宁精神医学首席科学家。医院建立海外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与加拿大、英国等院士团队开展脑康复医学、人工智能在精神医学的临床运用、精神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等领域国际合作。
“康宁”高度重视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连续三年通过德国莱茵TUV-SQS国际服务品质认证。2018年通过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认证,成为“艾力彼”全国******五星级精神专科医院。
多年来,“康宁”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设有“温州市慈善总会康宁精神疾病慈善基金”等多个慈善基金,常年开展慈善救助活动,获得浙江省慈善项目创新奖、“浙江省红十字博爱功勋奖”先进集体(金奖)、温州市第二届慈善奖、温州市“慈善助医”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项目奖等荣誉。近年来,医院还组建援藏医疗队、援黔医疗队等公益队伍,对口造血式帮扶,帮助精神卫生资源贫乏地区提升精神心理服务水平。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医院位列中国非公立医院竞争力百强企业第9位,中国社会办医医院集团百强第14位、中国社会办医单体医院百强第16位,获得温州市模范集体、温州市文明单位、鹿城区功勋企业等系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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