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江堰市石羊镇中心卫生院补员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都江堰市石羊镇中心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员招聘编外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见职位信息栏)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
3.没有因违法犯罪或治安管理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形;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信息公布
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5个工作日)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5日(工作日)(9:00至11:30,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都江堰市石羊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楼人事科办公室,联系人:程老师,咨询电话:**。
4.报名材料:
(1)《都江堰市石羊镇中心卫生院补员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蓝底标准照1张;
(4)无犯罪纪律证明;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所有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资格审查: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本次招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相关能力测试,采取专业考试问答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都江堰市石羊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3.面试评分方法
计算分数时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最终得分。现场公布成绩。
(四)拟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都江堰市石羊镇中心卫生院与拟聘人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根据都江堰市石羊镇中心卫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
咨询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