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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晋中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晋中市202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所属县(区、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22日,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街85号晋中市政府南区2号楼303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笔试准考证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含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5.岗位要求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进入现单位时间、档案存放地点、试用期、服务期等基本信息,明确单位报考意见),档案不在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其中,网上报名后至资格复审前离职的,须出具离职材料和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托管证明;
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7.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8.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9.招聘岗位要求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10.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报考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参加资格复审。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并于2026年7月22日17:30之前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的申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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