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卫生人才回引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景洪市卫生健康人才补充渠道,吸引更多的在外优秀卫生人才集聚景洪,切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显著提升卫生服务质量,推动景洪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云南省范围内实施卫生人才回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回引岗位、计划及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回引卫生人才23名,具体岗位详见《景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卫生人才回引岗位表》(附件1)。
三、实施范围
云南省内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并自愿到景洪市属医疗单位工作的景洪市外在职在编一线管理、卫生技术人员:
1.本人具有景洪市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2.配偶为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配偶或父母(公婆、岳父母)具有景洪市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3.对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贴”、“省突”、“省贴”专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医师、名医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基本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云南省内景洪市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一线管理、卫生技术人员;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不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不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不含)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7.现工作地服务期已满,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列入实施范围
1.试用期未满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人员;
6.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jhs.gov.cn/)和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报名单位+报名岗位+姓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以报名材料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1)景洪市傣医药研究院
联络员:李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274699539@qq.com
(2)景洪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络员:冯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3)景洪市中傣医医院
联络员:邓老师
电话:**
邮箱:**@qq.com
(4)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络员:董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873536983@qq.com
(5)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络员:李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51833409@qq.com
(6)景洪市勐养中心卫生院
联络员:玉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444710800@qq.com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8:30—11月3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材料:①《景洪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卫生人才回引报名表》(见附件2,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②个人申请书一份;③身份证、户口本、卫生专业资格证、聘任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材料上传原件;④近三年年度考核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户口不属于景洪市,需提供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结婚证等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上传原件。
3.符合实施范围中第三或第四条的,提供相应材料。
4.报名人员认真对照岗位条件,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信息必须与所持证件资料相符合,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详细填写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若发生因电话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初审
由回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名开始即同步开展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如各回引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少于2人(含2人)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超过3人,将安排面谈。资格审核贯穿回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回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谈
面谈由回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1次,递补后将按照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开展面试工作。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技能、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题本进行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记录面试过程。面试时间为15分钟,测评成绩为100分。面试由面试考官按要素打分(至少保留小数点后1位),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该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2位小数相同的情况下,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场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回引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3.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考察组的结论性意见,提交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公示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不适宜情况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考察双合格者,经景洪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确定为回引人选,在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的,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确有影响的,取消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回引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回引报名者的资格。
(二)回引实施期间的有关信息将通过景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回引报名人员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回引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景洪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洪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22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8-20 | [已结束]景洪市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第二批) |
2. | 2025-7-14 | [已结束]2025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第一批)名单公示 |
3. | 2025-7-8 | [已结束]2025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第二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