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接收医院招聘通知
招聘要求
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和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内人社发[2025]10号)文件要求,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领取体检表。请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于2026年9月1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双面胶,到人力资源部高层次人才工作科(门诊楼8楼8031室)领取体检表。届时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体检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3号)
(四)注意事项
1.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凭身份证于体检当日8:00—12:00到达体检中心。
2.请体检者在体检前24小时内禁止食用油腻食物、酒、甜食;体检前12小时内禁止进食、进水。
3.抽血与腹部超声检查当天早晨须空腹,此外,做前列腺、膀胱和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者须憋尿。
4.怀孕或可能已怀孕女性,请勿做X光(包括钼靶、骨密度、X光室各项检查)和宫颈涂片检查。
5.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收取,费用自理。
6.如不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
三、考察要求
1.考察时间: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23日
2.考察工作由各用人科室组织实施。成立3人以上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定”,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引进资格。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2026年9月9日
单位简介
医院占地6.8万平方米,有内科大楼(门诊综合楼)、外科大楼、保健大楼、体检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等多个功能相对集中的楼体。业务用房27.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3120张,开设住院病区70个,设有38个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12个质量控制中心。多年以来,附院门急诊量始终居内蒙古各大医院前列,2019年,医院完成年门急诊量212.8万人次,出院9.7万人次,完成手术3.1万台,平均住院日9.08天各项主要管理指标达先进水平,多次受到内蒙古卫生计生委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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