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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医院合川医院)招聘信息(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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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超声科学科带头人岗、骨科学科带头人岗、呼吸与危重医学科医师岗、临床医师/技师岗、学科带头人岗
性质: 全职,社招
学历: 博士起
亮点: 免笔试,人才引进
有效时间:  2025-11-7至2026-11-7 [即将报名]
联系人:  夏老师去报名  看微信免费    
电话:   023****0071 免费看电话
地址:  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希尔安大道1366号地图/导航
官网:  www.hcrmyy.cn/
职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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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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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5007HC),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19名,具体单位、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11月。如:202412月至202511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116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791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临床医学(心血管内科方向)”,持有“临床医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心血管内科方向”的证明,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hc.gov.cn/bmjd/bm_100475/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线上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成功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5117日—2026117日,期间招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报名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市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资格条件诚信报名,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相应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简况、家庭成员情况、学习及工作简历、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2.主要学术成就或专业工作经历:包括近5年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或在国内外知名公司、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考生审查意见。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资格审查等环节将进一步核实报考条件细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现实情况细节确未满足招聘条件的,仍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以及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单位的工作安排,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持本人身份证、附件3、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考核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面谈)成绩。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hc.gov.cn/bmjd/bm_100475/rlsbj/)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

体检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进入后续环节。

七、拟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通过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hc.gov.cn/bmjd/bm_100475/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招聘单位向聘用人员提供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附件3:重庆市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2025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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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简介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2年,其前身是合川县救济院施医所,2010年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成功并获批重庆市首批三甲创建单位,2015年底医院实施整体搬迁至现南办处希尔安大道,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几代合医人的不懈努力,医院取得了长足发展,成为集临床医疗、医学教育、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现占地13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开放床位1600余张,设有职能科室19个、临床医技及其它科室43个。医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秉承仁爱、敬业、博学、创新的院训精神,为合川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先后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群众满意卫生计生机构、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模范职工之家、重庆市群众满意卫生计生机构等多项荣誉称号。
    人才队伍成效凸显。医院在岗职工1414人,其中高级职称204人,中级职称542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85人,市级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先后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质护理先进个人1人,市级名中医2人,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巾帼奖章、巾帼标兵5人,市级抗疫先进个人3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1人,市级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8人,重庆市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1人,重庆市区县医疗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6人,重庆市区县医学头雁人才4人,先后在国家级学术团体任职30人次,省级任职262人次。
    学科优势区域领先。医院学科齐全并发展迅速,拥有重庆市区域医学重点学科1个,市临床重点专科10个,市医疗特色专科3个,区级重点专科、特色专科17个。医院努力搭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学科群平台,先后建立心电、影像、检验、病理、消毒供应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参与市级以上学科联盟30余个。
    科研教学发展并进。近年来,医院获批区科技拔尖团队3个,累计获批市级立项46项,高校课题2项,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组子课题1项,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4项,主参编医学专著30余部,发表统计源期刊论文120余篇,SCI论文20余篇。承担着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医学院校约每年400余名本、专科临床教学和见习任务,以及每年近90名各级各类进修医生和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设施设备齐备先进。医院设备配置部分已达国际水平,拥有目前世界先进的核磁共振(MRI)、iCT机、西南地区第一条集成血球、生化、免疫配置的西门子全自动检验流水线、以及西门子DSA机、东芝8000VDSA机、西门子DR、西门子胃肠机、美国豪洛吉乳腺钼靶机、腹腔镜、十二指肠镜手术系统、直线加速器等100万元以上的大型先进诊疗设备40余台(件),拥有顶级层流净化手术间24间。
    公益责任惠及民生。医院认真贯彻“健康中国”战略,践行公益社会责任,积极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系列配套政策和健康扶贫任务,积极参与各类慢病筛查、健康教育、义诊义检等活动任务。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5.12汶川地震、8.8九寨沟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至今,医院作为全区唯一定点救治医院,院党委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共克时艰,在院内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同时组织党员、骨干医务工作者多次全力驰援其他地区抗疫工作:2020年共派出22人分两批支援湖北、2022年4月派出30人奔赴上海、2022年8月派出13人远赴西藏。荣获国家级表彰抗疫先进个人1人,市级表彰3人。医院认真落实分级诊疗政策,打造远程医疗品牌,扎实推进援藏、对口支援工作,形成了1+6+29的医联体模式,支援帮扶秀山区人民医院等区内外多家医疗机构,每年选派优秀管理和临床专业人才脱产进行管理和医疗技术帮扶指导工作,有效带动了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壮大。
    砥砺奋进九十载,扬帆起航正当时。合医人将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握新机遇、以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总目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实施四项任务(巩固三甲服务能力建设成果、健全重大公共卫生救治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推进七大工程(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科建设工程、医院信息化建设工程、后勤保障服务工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程、管理强院工程、文化建设工程),朝着“建百年强院、树医林典范”的长远目标扬帆远航,奋力谱写医院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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