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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原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和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现将《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
一、招收计划
(一)培训专业
1.临床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骨科。
2.口腔专业: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
3.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相关专业: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住院药师。
5.公共卫生。
(二)培训基地(见职位信息栏)
西医培训基地和中医培训基地具体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公布的《2026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
二、招收对象
培训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口腔、中医等,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一)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今年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2012年及以后毕业,按照规定应参加培训至今尚未参加的往届委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招收。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申报其他专业的,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已设置相应专业科室,且该人员在该科室定岗);口腔专业毕业生限报口腔全科;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毕业生限报中医全科。
(二)自主培训人员
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2025年12月31日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限报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急诊科和重症医学科急需紧缺专业;具有医学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自主培训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专业只招收2026年毕业的毕业生。自主培训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因个人原因退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至2026年8月31日不满3年的,不得报名。
应届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被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录用的,可依据《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相关规定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京高等院校2026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收程序
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报名和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7月15日9时至7月21日24时,登录“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首页,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业的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招收计划完成****报名。
****报名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者可参加二次补报。拟参加二次补报人员,应根据网站公布的补录计划于8月12日9时-8月13日15时完成二次补报。二次补报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方式同****报名。中医专业不参加二次补报。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16日-7月22日。
2.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下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16日-7月22日。对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报除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以外专业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核查其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设置相应专业科室的情况。
3.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7月23日-7月27日。
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不包括区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直接审核;其他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审核后经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再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自主培训人员在个人报名完成后,市卫生健康委直接按报名时间先后分批次进行资格审核,7月27日完成所有自主培训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
请所有报名者及时登录招收网站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的,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一份并由报名者本人签字。
(三)考核与录取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录取阶段。考核录取工作由培训基地组织进行,考核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可以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考核时,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及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保证考核效果。培训基地提前告知报名者网络远程考核要求,加强考前测试和考中在线监考,遇到网络、系统故障等问题时可及时处理。报名者按培训基地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环境、软硬件设备等。
培训基地应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和录取,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47号)文件要求确定其培训年限。
认定临床实践经历时,需认真核实其培训医院资质,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培训基地将培训年限初步认定的情况于录取前告知拟录取的报名者,并在申请表和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和认定的培训年限。申请表、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结果及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由培训基地保存。录取时间如下:
1.****报名(全体培训基地适用)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7月28日-8月2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月3日-8月5日
第三志愿录取时间:8月6日-8月7日
2.二次补报(****报名未录满的培训基地适用,中医专业不参加)
第一志愿录取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第二志愿录取时间:8月14日-8月15日
3.调剂
市卫生健康委于8月18日对二次补报仍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委托培训人员和同意调剂至全科的自主培训人员予以调剂,并公布录取结果。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培训基地应于9月1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26级住院医师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劳动合同。
(五)培训年限复核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统一进行复核,审核时间:9月22日-23日。
需要减免培训年限的报名者被培训基地录取后在招录网站上填写临床实践经历,并上传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培训基地于9月21日之前完成临床实践经历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复核后,培训基地导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并保存。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原件返还住院医师。
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应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25条规定、《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11、12条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附件5第6条规定,并且真实、准确、详细,因提供信息不全面造成培训基地不予认可的,责任自负。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的培训经历方予认可,学术学位研究生期间培训经历不予认可。根据既往经历不同,需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均需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不需交纸质材料):
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曾经在外省参加过国家卫生健康委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均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录取证明性材料。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新招收住院医师原则上从2026年9月开始接受培训。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就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做好组织动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委托培训人员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未能被培训基地录取或服从调剂后毁约的,视为就业单位未按要求送出培训。
(三)培训基地要加大招收宣传力度,制作本单位招收简章向社会进行宣传。培训基地要按计划开展招收工作,积极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鼓励招收自主培训人员,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招收力度,未完成招收计划,特别是未招收外单位委托培训人员和未完成急需紧缺专业招收计划的,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限制下年度招收、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
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实施招收工作,录取报名者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所报专业一致,在各志愿批次录取时间段内对报名者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初审确定培训年限,并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确定的培训年限,合理制定并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因材施教,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积极配合完成调剂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调剂人员。
(四)报名者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进行网上填报,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要及时关注招收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接收培训基地的考核和录取通知。报名者对培训基地认定的培训年限无异议并同意录取的,应与培训基地签署书面意见,并将申请表和临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交至培训基地;对认定的培训年限有异议的,可放弃录取资格,进入下一志愿批次。报名者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退出等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自主培训人员被录取进入培训基地时,须签订《自主培训人员承诺书》,承诺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一旦发现同时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将予以退出培训处理,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自主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在京内就业的,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同意后可以变更为委托培训人员继续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在京外就业的,须主动告知培训基地并及时办理退出北京市培训相关手续,一旦发现隐瞒情况的,将予以终止培训处理,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试点的通知》(京卫科教字〔2022〕16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住院药师自愿参加住院药师和临床药师一体化培训,请报名者咨询相关培训基地。
(六)军队人员按照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执行,不参加此次招收。
(七)公共卫生专业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工作日9:30-12:00,14:00-17:00):
1.西医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83366904、83366905
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63186819、55532627
2.中医
项目办公室64010910
市中医药局科教处5553288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三)培训基地联系方式:https://bjzyy.wsgl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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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1959年成立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2002年成为北京市创伤烧伤抢救中心。医院拥有骨科、手外科、烧伤科、运动医学科、急诊科五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连续13年获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全国专科声誉排行榜******。2016年,获批骨科机器人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十四五”期间先后获批骨科手术机器人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入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第一批项目储备库,成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输出医院,2022年获批成为国家骨科医学中心。
基本情况:
医院现有新街口、回龙观、新龙泽三个院区,正在建设回龙观二期工程计划于2024年开业运行。
医院设有44个临床科室、17个医技科室和25个行政职能处室。现有职工3753人。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团队,包括正高级职称专家175人,副高级职称专家37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1人、北京学者2人、青年北京学者1人等。
医疗工作:
医院坚持落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在援疆、援藏、援非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疏解非首都功能,参与京津冀医疗合作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北京积水潭医院贵州医院项目建设。医院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十四五”期间,先后荣获援外医疗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集体、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记大功奖励”,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北京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22年门急诊量达248万人次,手术量6.9万人次,出院患者7.2万人次。
教育教学:
2021年获批博士后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质。医院拥有9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个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中国大陆****通过英国皇家爱丁堡外科学院和香港骨科学院联合认证的骨科专科医师培训中心,具备开展骨科专科国际培训的资质,并已成功培养15名FRCS(FellowofRoyalCollegeofSurgeons)。医院自1956年开始承担全国骨科、烧伤、放射等专业的进修医师培养工作,为全国培养进修医师16000余人,学员覆盖所有省份、直辖市。
成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后,医院在医学人才培养、临床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方面均获得了首医的大力支持。2023年获批上肢畸形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创面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培育项目;计划建设骨科学院,烧伤创伤学系;聘任教授46名、副教授93名,遴选博士生导师38名、硕士生导师101名。2023年已招收博士研究生14人、硕士研究生10人。
科技创新:
医院科研能力突出并具有显著特点,牵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高水平******课题100余项,制定国家行业标准4项、牵头发布国际指南4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0项,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100余项。医院在医工研发方面优势突出,联合高校和企业,成功研发国内首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型骨科手术机器人,各项指标国际领先。创新“5G+骨科手术机器人”应用场景,国际率先实现骨科手术机器人多中心同步远程手术,对于提升我国骨科整体治疗水平,缓解我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医院建有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体制机制,设有独立的技术转移办公室和成果转化岗,推动院内一批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近五年完成转化项目27项,转化金额2亿余元。2021年9月,获批骨科手术机器人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多家高校、研发企业及医院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逐步形成医疗需求、产品研发、临床验证和市场应用的创新转化闭环,加速高端医疗装备的研发与转化。医院成为科技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首批试点单位,作为****的医疗机构,制定赋权改革方案并完成北京市首例赋权试点案例。医院于2021年获得北京市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单位,2022年获批智能骨科机器人临床试验平台揭榜挂帅任务。
历经60余年发展,几代积医人秉承“精诚、精艺、精心”的院训,不断弘扬医院深刻的文化精髓。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院干部职工将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练内功,精内涵,不忘初心,创新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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