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脑康医院公开招聘护士公告
为维持珲春市脑康医院正常护理工作秩序,确保护理安全,珲春市脑康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院人员的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合同制临床护士一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2、热爱护理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值夜班。
3、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
5、专业资格:具有初级护师资格证书。
6、工作经验: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经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珲春市脑康医院邮箱hcsnkyy@126.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8日。
联系人:张茹咨询电话:**
3、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8日。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人员比例,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考核。面试方案另行制定。参加面试人员应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首次体检异常的,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聘用人选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聘用人选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管理
珲春市脑康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备案后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以及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待遇等,通过协商后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八、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珲春市脑康医院
2025年8月11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8-15 | 梅河口市红梅镇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2. | 2025-8-15 | 梅河口市兴华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 | 2025-8-15 | 梅河口市双兴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4. | 2025-8-15 | 珲春市脑康医院 | 合同制临床护士 |
5. | 2025-8-15 | 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 | 医生、煎药员、医师助理、会计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8-15 | 住培:儿科、急诊科、全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 |
2.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全科、重症医学科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天津-天津市-河西区 |
3.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 |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 天津-天津市-南开区 |
4. | 2025-8-15 | 住培:麻醉科 | 天津市人民医院(南开大学人民医院) | 天津-天津市-红桥区 |
5. | 2025-8-15 | 住培:急诊科、全科、重症医学科、妇产科、麻醉科 |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肝胆病医院) | 天津-天津市-河东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