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鞍山市海城市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具体人选名单见附件1)。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复审)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5年5月26日至29日9:00-16:00
(二)地点安排
审查地点:海城市同泽高中体育馆(海城市同泽路文化街78号)
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复审)内容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重新打印;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2份;
(6)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2025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中需体现学历层次、专业(与毕业证一致)等信息;
(8)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岗位要求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合格证的,需要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岗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需要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退役军人的,需要考生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的“三支一扶”岗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需要考生提供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医师执业证书的,需要考生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需要考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岗位要求的具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成绩的,需要考生提供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岗位要求的护士资格证书的,需要考生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岗位要求的医学检验技术士资格证书的,需要考生提供医学检验技术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⑩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需要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⑪岗位要求的康复治疗技术初级(士)资格证书的,需要考生提供康复治疗技术初级(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注: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留2部联系手机号。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招考部门留存2份(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按先后顺序装订好),原件查验完返给考生本人。
2.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于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准时报到,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需要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考生请于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准时报到,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1: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鞍山市海城市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查)人员名单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3-12 | [已结束]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公告(一) |
2. | 2025-3-3 | [已结束]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示公告(一) |
3. | 2025-2-19 | [已结束]临床医生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5-21 | 海城市结核病防治所 | 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
2. | 2025-5-21 | 海城市妇幼保健所 | 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
3. | 2025-5-21 | 海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城市腾鳌中心卫生院) | 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
4. | 2025-5-21 | 海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 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
5. | 2025-5-21 | 海城市中医院 | 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公告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9 | 住培:全科、内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 | 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城市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晋城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晋城医院、晋城市红十字人民医院) | 山西-晋城-城区 |
2. | 2025-6-9 | 住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内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第一临床学院) | 山西-长治-潞州区 |
3. | 2025-6-2 | 住培:中医、中医全科 | 桂林市中医医院 | 广西-桂林-象山区 |
4. | 2025-6-1 | 住培:全科、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骨科、皮肤科、麻醉科、病理科、放射科 | 周口市中心医院 | 河南-周口-川汇区 |
5. | 2025-6-1 | 住培:内科、全科、骨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麻醉科、口腔全科 | 开封市中心医院(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 | 河南-开封-龙亭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5-22 | 住院医师 |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 | 10K~15K | 沈阳-浑南区 |
2. | 2025-5-22 | 精神科医生 |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 | 10K~20K | 沈阳-浑南区 |
3. | 2025-5-22 | 医院财务总监 |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 | 6K~10K | 沈阳-和平区 |
4. | 2025-5-22 | 住院护士 |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 | 3K~6K | 沈阳-浑南区 |
5. | 2025-5-22 | 神经内科医师 | 沈阳静安精神卫生医院 | 5K~12K | 沈阳-康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