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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嘉峪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过程更加科学、严谨,经研究决定,在原招聘公告基础上增加笔试环节。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考试环节调整内容
原招聘公告中“考试方式”仅包含结构化面试,现调整为“笔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安排
1.考试内容:检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及工作实操相关基础技能要点。
2.考试时间及地点:12月2日上午10:00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西路672号)五楼会议室举行。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当场核算并公布成绩。
(二)入围面试规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前6名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相应增加。
(三)考试流程衔接
笔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及测评内容仍按原招聘公告执行,即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等核心素养。
(四)最终成绩计算方式
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调整
原招聘公告中“体检”环节人选确定规则调整为: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前2名作为体检人选。放弃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补充公告涉及的考试调整内容,与原招聘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提及的事项,仍按照原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2.笔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获取考试信息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本补充公告由嘉峪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单位简介
中心设有办公室、应急办、疾病控制科、地方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中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检验科、免疫规划科等9个科室。现有职工40人。
中心装备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微波灰化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万元以上检验设备37台套。建有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麻疹网络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病毒实验室、鼠疫实验室、碘缺乏病实验室等,通过了计量认证。
中心将始终坚持“团结、进取、务实、敬业、开拓、奋进”精神,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满足全市居民健康保健需求的综合性预防保健体系,努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保障全市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服务,为全市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发展再谱写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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