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相关规定,结合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3名。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相关基本能力;
5.本科生报考应具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应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26日以后出生);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取得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
7.国(境)外留学归国学士、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需持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学制须为2年及以上且本科毕业于国内全日制高校;学制2年以下的,毕业院校需为2025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0名;
8.获得省级、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有犯罪记录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满洲里市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6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mzlwsjrskjk@163.com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附件2:《2025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在报名期限内发送到邮箱mzlwsjrskjk@163.com,发送报名信息时请点击已读回执,确认报名信息发送成功。
5.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和引进资格。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姓名+报考岗位)上传:
(1)《2025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学制2年以下的,需参考2025年度的院校排名表);
(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
(5)《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
(6)应聘人员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
(8)《回避承诺书》。
7.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不按要求报名视为无效。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和邮箱形式同时通知报名人员。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人岗相适评估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本人,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联系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2025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评估的取消评估资格。
(四)人岗相适评估
坚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满洲里市卫健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进行人岗相适评估。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人岗相适评估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评估专家组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评估成绩现场公布,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评估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根据录取名额,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由评估专家组现场加试一题。面试期间,对成绩有异议的,由评估专家组现场复核一次,确定最后成绩。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70分的不予递补。
(五)资格复审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话通知通过人岗相适评估的拟引进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材料及本人人事档案。市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经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满洲里市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是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引进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人岗相适评估、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对拟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的,经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查有实据且影响引进的,提交市人社局党组会审核后,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和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市人社局下发引进通知,市委编办依据引进通知办理列编注册手续,市卫健委为引进人员办理引进手续。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经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并追缴回相应补贴资金。
六、纪律和监督
(一)岗位回避。报名人员凡与市卫健委及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该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须签订《回避承诺书》。
(二)履职回避。市卫健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参与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凡涉及与拟引进人员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责任追究。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和处分。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对引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领导责任。评估考核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对违反引才工作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引才工作有关规定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员,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本公告由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1:2025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2025年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满洲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3日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1. | 2025-4-16 | [已结束]专业技术岗:临床医学、内科学、麻醉学、耳鼻咽喉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急诊医学 |
2. | 2024-11-14 | [已结束]临床医生、口腔科医生、康复科医生、放射科诊断医生、医技科超声医生、医技科心电图/脑彩/脑电医生、医技科彩超技师、病理科医生、药剂科中草药房、公共卫生科 |
3. | 2024-7-1 | [已结束]临床医生、急诊科医生、血透室医生、口腔科、康复科医生、放射科诊断医生、放射科技师、医技科超声医生、医技科心电图医生、脑彩、医技科彩超技师、病理科、输血科、药剂科中草药房、病案室质控人员、病案室病案编码员、护理、公共卫生科、收款处、信息科、设备科 |
序号 | 发布日期 |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1. | 2025-5-25 | 满洲里市人民医院 | 眼科医生、超声科医生 |
2. | 2025-5-23 | 鄂托克前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临床、影像、口腔、中医 |
3. | 2025-5-23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蒙医综合医院 | 临床、麻醉、影像、蒙医、中西医结合 |
4. | 2025-5-23 | 鄂托克前旗人民医院 | 临床、麻醉、影像、口腔、蒙医、中医 |
5. | 2025-5-22 | 呼伦贝尔市第三人民医院(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 2025年度合同制人员招聘事宜的通知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1. | 2025-6-9 | 住培:全科、内科、妇产科、麻醉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外科、骨科、放射科 | 晋城市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城市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晋城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晋城医院、晋城市红十字人民医院) | 山西-晋城-城区 |
2. | 2025-6-9 | 住培: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内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骨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口腔全科、重症医学科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第一临床学院) | 山西-长治-潞州区 |
3. | 2025-6-2 | 住培:中医、中医全科 | 桂林市中医医院 | 广西-桂林-象山区 |
4. | 2025-6-1 | 住培:全科、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骨科、皮肤科、麻醉科、病理科、放射科 | 周口市中心医院 | 河南-周口-川汇区 |
5. | 2025-6-1 | 住培:内科、全科、骨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神经内科、外科、眼科、麻醉科、口腔全科 | 开封市中心医院(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 | 河南-开封-龙亭区 |
序号 | 发布日期 | 职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薪酬范围 | 工作地点 |
1. | 2025-5-25 | 口腔医生 | 临河区瑞智口腔门诊部 | 15K~20K | 巴彦淖尔-临河区 |
2. | 2025-5-25 | 整形外科医生 | 锡林浩特市纤禧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20K~30K | 锡林郭勒-锡林浩特市 |
3. | 2025-5-25 | 整形外科医生 | 锡林浩特市纤禧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 1000~1000 | 锡林郭勒-锡林浩特市 |
4. | 2025-5-25 | 石膏部/模型设计 | 牙乐(包头)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 5K~8K | 包头-九原区 |
5. | 2025-5-25 | 车瓷部 | 牙乐(包头)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 8K~12K | 包头-九原区 |